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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对物质不灭能量守恒怎么看,物质可以不停转换能量形式算是违反无常吗?

阿毗達摩也沒有說概念法不是無常的

我們來看:

“世俗谛是指世俗的概念或观念(pabbatti)和表达方式(vohara)。它包括组成我们世间还未受到分析的种种现象,如:有情、人、男人、女人、动物,以及看似恒常不变的事物。于《阿毗达摩论》的观点,这些现象并没有究竟实质,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在实际上并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它们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与不真实的。它们只是由心构想而成(pari-kappana)的产物,并非基于其自性而存在的究竟法。”

概念法是“由心构想而成(pari-kappana)的产物”,心都是無常的,概念法會是常的麽?

要知道,只要是緣起的,就都是無常的,概念法是由心緣起的,心是無常的有為法,概念法當然也是無常的有為法。這個還有什麽搞不清楚的呢?

“無常”這個規律也是無常的,因爲它只能建立在有為法存在的情況下,如果沒有了有為法,那麽建立在有為法上的規律自然也沒有存在的意義了。所以“無常”的規律是有範圍的,只是相對的真理,不是絕對的真理,“無我”才是絕對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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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观和METTA讨论,我爱看。

个人赞同善观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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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許多早期的計算機語言,它也是一種規律,但現在這種語言淘汰了,那麽這個規律也就隨之淘汰了。所以這些規律以及描述這些規律的概念法也是無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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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斑竹!

以下是引用善觀在2006-1-2 10:50:00的发言

概念法是“由心构想而成(pari-kappana)的产物”,心都是無常的,概念法會是常的麽?

概念法當然也是無常的有為法。這個還有什麽搞不清楚的呢?

“無常”這個規律也是無常的,“無我”才是絕對的真理。

善观师兄和metta师兄的观点都有问题,请斑竹仔细思考,先看这个:按这个结论,那“无我”何尝不是概念法,是“由心构想而成的产物”,那应该也是“无常”,怎么成了“绝对的真理”?这里自相矛盾的地方有很多,比如,说“无常”这个规律只是“由心构想而成的产物”,那同样的,能量守恒定律也是“由心构想而成的产物”,性质一样,那为什么我们应该去体证“无常”而不是去体证“能量守恒定律”?世间有那么多“由心构想的产物”,为什么我们偏就要去想“无常、苦、无我”?

以下是引用metta在2005-12-31 10:02:00的发言:

概念(法)在究竟意义上是不存在的,究竟真实法是指有为法和无为法。究竟真实法是胜义谛的范畴,而概念法是世俗谛的范畴,所以不能混淆。

佛教修行必须在究竟真实法上用功,也就是要亲证一切有为法的无常、苦、无我,既三法印,和无为法的不生不灭。

那“无常”这个规律到底是“概念法”还是“究竟真实法”?如是前者,那因为其“在究竟意义上不存在”而我们应该在“究竟真实法上用功”所以根本不应该去讨论那个“无常”,更不用说去体证了,如是后者,那难道我们应该去体会“无常”的无常、苦、无我?

另:对于“一切有为法的无常、苦、无我”,难道“究竟真实法[一切有为法]”的用功必须通过“在究竟意义上不存在的概念法[无常]”来理解吗?

以下是引用浪子无心在2005-12-29 21:36:00的发言:

佛陀说此法常住的时候,指得并不是法的概念,而是指五蕴运行背后的规律,对这种规律的抽象思考本身是心法,也是变异生灭的。

斑竹,“五蕴运行背后的规律”就是概念法,对这个规律的抽象思考本身是变异生灭,不代表这个规律本身也是“变异生灭”

斑竹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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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无华菩提心在2006-1-2 10:46:00的发言:

限定在阿毗达摩有些局限了思维,比如心所依处,六道轮回这些观点也只有宗教内部承认,理性者还是选择符合事实依据的,符合逻辑思维辨证的,不然真的是接近如是我闻就是佛经思想了

能走出大乘的光环,学习原始佛法,大都是喜欢理性的吧,个人觉得把引用依据的经典限定在原始经论的基础上就好了,而不是把思想限定

譬如无常是常吗?

这个问题还没解决呢,概念法是虚构的也好真实也罢,对于这个问题我想知道答案,是不是因为是虚构所以没有谈的必要呢

概念法当然是虚构的,但我们进步就需要这个由意根来体会那“虚构的法”,难道还有其他的渠道吗?我的理解外界理解内界理解世界都是通过我们的六根,离开这个谈“虚”谈“空”正是大乘的思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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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法不无常

杂三三五: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

这说的不是很明白吗,“此阴灭已。异阴相续”就是说“无常”,而这个规律却不适用与“俗数法”[经:除俗数法],而这里的“俗数法”其实就是“缘起法”

综上所述:缘起法不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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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真理和概念的區別

比如無為法不是無常的,但“無爲法”這個概念是無常的,因爲無爲法不是心想出來的,而“無爲法”這個概念是心想出來的。同樣的,“無我”的道理不是概念法。對這個道理的構想纔是概念法。

規律可以是無常也可以是常的,比如無常的規律也是無常的,無我的規律是常的,但對於規律所產生的概念都是無常的,你自己搞不清楚可不能怪別人。

觀察“无常、苦、无我”可以導致解脫故。

“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不就是無常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 16:59: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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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善觀在2006-1-2 16:54:00的发言:

規律可以是無常也可以是常的,比如無常的規律也是無常的,無我的規律是常的,但對於規律所產生的概念都是無常的,你自己搞不清楚可不能怪別人。

通常说规律都有一定范围,把无常的规律用与无为法当然不成立,但在有为法的范围内就是“常”,而 一般来说,无为法不是用来讨论的,谈中可以忽略,如果不这样,非说无常的规律有时成立,有时不成立,那他就根本不是什么“规律”,此法早灭了,那来什么“此法常住”?

以下是引用善觀在2006-1-2 16:54:00的发言:

觀察“无常、苦、无我”可以導致解脫故。

这是在回答“为什么要观无常而不是能量守恒定律”,但理由是奇怪的,这里预设了观这些内容可以导致“解脱”,但印度教同样有预设“有我”“神我”,说这样可以导致解脱,那到底该听谁的?谁才是真正可以导致解脱?

三法印是观察的结果,特别“无我”是甚深观察的结果,而不是预做了前提才去观,然后说观这些前提可以导致什么什么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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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範圍就是相對的,而我說的規律是絕對的,那麽無常的規律當然也是無常的。

我們是佛弟子,當然是聼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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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的规律是常的,因为无常是常的呵呵,你指的是规律来表达的事物是无常的,我说的是无常这个规律本身是常的

这样我们已经流入到相对主义的诡辩论中......可能永远不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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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無常事物上的規律會是常的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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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说此法常住,是说不管到什么时候,缘起和合的规律和缘起还灭的规律都是适用的。但是对这种规律的表达法和思维本身都是心所构造,因而是无常的。这个以指指月的问题,我想没有什么糊涂的,谁要是在这个问题上搅和,那是他自己思维混乱。

至于善观说无常的规律在无为法上不适用,这说法我也赞同,既然无为法不可能变成有为法,它就是常。然而,问题在于,实际上我们也不能说某个具体的有为法变做无为法,或者有为法会整体地解脱灭尽,因此,说缘起法这个规律是俗数法,并没有什么问题。

某个个体证得了涅槃,实际上还是符合缘灭的原理的。因此,作为规律的缘起法本身的适用性并没有被打破。

至于基于此的任何思考,本身都属于有为法,是无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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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是思维一下世俗谛(conventional truth) 和胜义谛(ultimate truth),不然二者混在一起就永远说不清。“人”,是一个概念,在世俗谛是存在的,但在胜义谛是不存在的。如果对这点不明白,说明缺乏讨论的基础,建议先学习《精解》。很多人正是因为分不清究竟真实法和概念法,所以才会以定境为悟境,因而南传佛教非常强调这一点,请参看马哈西的《内观基础〉。最近太忙,没时间多谈,请见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3 12:46: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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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人们常以“世事无常”来理解“无常”的意义,而这种意义是不可预测的意思。可是,原始佛教中讲的“无常”正如《大般涅磐经》中所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并不是不可预测的意思。我在前面说过,“无常”是与“常”相对,英文用的是“impermanent”,就不容易误会,就是生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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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谛也属于有为法的范畴,马哈西的《内观基础〉没有说世俗谛不是有为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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