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诸位师兄的讨论很受启发。看来造诣都很深,佩服。不敢藏拙,我也来说说自己的看法,请诸位指正。
首先,有为法是“作意”产生的意识活动,有“我”在里头起作用;无为法是“空相”的一种活动,里头没有“我”在起作用。概念法是“有为法”当中的一种。参透佛法的关键在于超越“有为法”进入到“无为法”中究竟实相的境界。其次,任何有为法都是相对的。当然,这种相对不是导向另外一种有为法,而是导向无为法。例如,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除了缘起和因果性之外,还有相互之间的联系、条件和同一性等等。在现象界中,“无常”是正确的,但在空相或究竟实相的境界中,“无常”就不适用。否则,心经就不会说“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了。同样,十二缘起也只适用于欲界和现象界,无明不存在了,十二缘起也就不存在了。如此等等。
物质是无限可分的吗?有条件可分,而不是无条件可分,完全正确。但可分也好,不可分也好,都是建立在以下三个假设条件的基础上:分割到最后,还是“有”什么东西存在;在物质之外存在一个“独立”的观察主体;而且假设时间和空间是连续的。但现代物理学尤其量子力学中经常描述的一种现象是,粒子有时候从“虚空”中产生又湮灭于“虚空”中。这样问题便来了,在粒子从虚空中产生以前和湮灭于虚空中以后的这一段时间中,粒子是不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 物质是无限可分的吗?”“能量是守恒的吗?”这些问题就暂时失去了意义,缘起法则也失去了意义,无常法则也失去了意义。因为在虚空中,虚空本身是不依赖于非虚空而存在,相反存在倒是依赖于非存在的虚空而存在。至少存在是从非存在的虚空中产生出来的。另外,观察者、观察条件和观察对象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唯一的。例如,光子采用这种方法观察呈现出粒子的特性,采用另外一种方法观察就会呈现出光波的特性。这至少说明,在一定条件下,观察结论不是确定和唯一的,在某种意义上是由观察者和观察条件“创造”出来的,在这里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所得出的结论。
这里,关键是我们是站在“有”的此岸世界观察问题,还是站在“无”的彼岸世界观察问题。在佛法中,“有”是现象世界,“无”是本质世界。在现象世界中,无常、缘起、刹那生灭、微粒子、有我等等说法都是正确的;在本质世界中,这些说法就都不正确。佛家讲的“自性”并非有什么东西存在,包括也没有“我”识存在。究竟实相或宇宙“自性”是宇宙真正意义上的空或空相。但这种空或空相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无”,而是在无或空中蕴藏着能产生一切有或现象的可能性及生命力。
这里又是一个逻辑的“断点”:既然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或无,怎么能是蕴藏着产生一切有或现象的可能性及生命力的源泉呢?修习佛法光靠逻辑推论是无论如何不能解决问题的。这就是实证佛法的难点。所以,历史上的高僧很少强调逻辑推论,而特别倚赖实证和顿悟。原因就在这里。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套逻辑能把人们从此岸的现象世界直接导向彼岸的本质世界。修习佛法既不能光靠渐悟,也不能光靠顿悟。没有理性精神和逻辑推论及思考的话,连渐悟都不会产生;但如果没有顿悟,修习者就无法实现精神境界的升华以及从此岸世界向彼岸世界的飞跃。
以上所说,请诸位指正和不吝赐教为盼。
[em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