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由“性觉妙明,本觉明妙”知:本觉为体,性觉是用。
虎道人
2006—01—04
凌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4 0:17: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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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灯光为光体,光为灯用.光自灯出,灯为光源. 道人君的答案,能不能说的过去吗?
本觉、性觉等解说请见拙作《虎道人赅述妄初(第二稿)》及其后自上跟贴《虎道人答复Jimieweile居士<大佛顶首楞严经>提问》。
须知:奥窍常在甚诧异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4 23:03:28编辑过]
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学道的.自以为是,那是术,不是法.
以空寂法界为体,以本觉缘起为用。
游客
性相为体.无觉为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8 23:31:19编辑过]
中级道友
http://club.fjnet.com/ffbbs/dispbbs.asp?boardID=151&ID=146518&page=1
佛在世,心也要起用,也要分别,也是妄心习气。
版主
俗眼看佛界
鉴月
各种说法都有理,角度与立足点不同而已。
总之:佛以用为体、以体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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