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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摸象 沈善增

心经摸象 沈善增

心经摸象

沈善增

摸象心语

我与大多数中国人一样,了解佛教从心经开始。从小看阿爷阿娘每天早晨上香、礼佛、念经,即使在严酷扫“四旧”的文革期间,他们仍默默但坚定地躬行不辍。所念经即是心经,

咒语“揭帝揭帝,般罗揭帝,般罗僧揭帝,菩提僧莎诃”耳熟能详。及我实践气功,也很早在发功时默念心经(见附录)。1992年下半年,为给我在气功实践中看到的现有科学知识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以理性的答案,我开始研读佛经。其后自感解悟的标志,即能看懂心经所说了,在看懂以前,只觉得“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云云,“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云云,还有那么多的“无”,不知所云,又似文字游戏;看懂以后,只觉得甚深奥义,能说得如此善巧、精辟,真是伟大。再看一些心经讲记,总觉得还有些不满足处。因为当初读经,怕受误导,所以就凭一本丁福保编的《佛学大辞典》,直接读经、论原文,所以回头来看佛经讲记,方知解经之难。想把佛教甚深奥义、精妙思想介绍给中国读者,只能另辟蹊径,因此后来随缘有了《还吾庄子》、《还吾老子》等著作。但也有时应学佛或对佛教有兴趣的朋友的要求,从字面上讲解心经,借此稍许介绍一些佛教基本知识与义理,也从中知道,其实不少现代中国人对佛教思想有了解、深入之热切愿望。前不久收到香港理工大学校长潘宗光教授惠赠的《心经与生活智慧》、《心经与现代管理》,为其弘法利生之热忱所动,觉得应该把自己受惠于心经之千虑一得整理出来,供同好参考。整理时,其他讲记已详论的则略讲,属于我理解过程中的难点、要点则细说,意在突出心经破法执的要旨。但《华严经》中说,下一地菩萨不知上一地菩萨之举手投足,入地菩萨尚且如此,何况我辈门外汉。故有“一说就错”之说。但文字般若也是弘法重要手段,不当畏难而弃之。因而想到《大般涅槃经》中“盲人摸象”之寓言。倘若盲人能自知所摸到者只是象之局部,不执着摸到象之牙、耳、头、鼻、脚、脊、腹等即为象,则诸盲人心中合成之“象”,肯定要大大接近于真象。摸象能为接近真象作些贡献,此我愿也。我相信,只要我们真诚地寻求真理,真理必昭示于我们。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三藏法师玄奘译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帝揭帝,般罗揭帝,般罗僧揭帝,菩提僧莎诃。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本经通行的是唐三藏法师玄奘译本,似乎和我们通常所见的经文不同。常见的经文,都以“如是我闻”开篇,先介绍讲经的时间、地点、与会的声闻菩萨众、提问者等(序分),然后是讲经的内容(正宗分),接着宣示持经正说的功德功用(流通分),而心经玄奘译本却不依这个格式,这是什么道理呢?

《敦煌遗书》中言从“西京大兴善寺石璧”上录出的玄奘亲授,不空和尚译的《唐梵翻对字音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的序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梵本般若多心经者,大唐三藏之所译也。三藏志游天竺,路次益州,宿空惠寺道场内。遇一僧有疾,询问行止。因话所之,乃难叹法师曰:‘为法忘体,甚为希有。然则五天迢递,十万余程,道涉流沙,波深弱水。胡风起处,动塞草以愁人;山鬼啼时,对荒丘之落叶。朝行雪巘,暮宿冰崖。树挂猿猱。境多魑魅。层峦叠于葱岭,萦似带雪之白云;群木簇于鹫峰,耸(如)参天之碧峤。程途多难,去也如何。我有三世诸佛心要法门,师若受持,可保来往。遂乃口受与法师讫。至晓失其僧焉。三藏结束囊装,渐离唐境。或途经厄难,或时有阙斋馐,忆而念之四十九遍,失路即化人指引,思食则辄现珍蔬。但有诚祈,皆获戬祐。至中天竺磨竭陀国那烂陀寺,旋绕经藏次,忽见前僧。而相谓曰:“远涉艰险,喜达此方,赖我昔在支那国所传三世诸佛心要法门,由斯经历。保尔行途。取经早遂,满尔心愿。我是观音菩萨。’言讫冲空。既显奇祥,为斯经之至验。信为般若,实为圣枢。如说而行,必超觉际。究如来旨,巨历三祇。讽如来经,能销三障。若人虔诚受持者,体理斯而勤焉。”从这个故事,至少可以看到,玄奘得到本经先由口授。

方光钅昌先生在其编纂的《般若心经译注集成·前言》中引用沈九成撰《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疏义》的说法,“谓《般若心经》原本非‘经’,而是‘咒’,故没有序分与正宗分”,后世译者以为是略本,添加了一些内容,而成广本。方先生认为此说“解释了为什么玄奘之前,人们所译皆为小本,而玄奘之后所译皆为大本。”他又以三国时吴国支谦的译本名为《摩诃般若波罗蜜咒经》,姚秦鸠摩罗什的译本名为《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而玄奘译本名中之“心”,梵文音为“纥利那野”,也可译作“真言”、“心咒”,来支持这一说法。而玄奘于益州空惠寺得授此经,似可以作为此经是短小的“咒经”的佐证。

但沈九成先生说此经是“咒”而非“经”,没有序分和正宗分,也就是只有应用的流通分,与本经的实际不符。本经虽短,却不是仅有讲应用的流通分部分,还是以讲佛理的正宗分为主要部分。只有“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以后部分才是流通分部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本经所讲佛理内容,其实比《金刚经》还要深奥。仅说本经是“咒”(“咒”还可以译为秘密语,即一般人难以理解),实际降低了本经重大的理论意义。所以,还是以“咒经”说为好。

在经藏中,称为咒经的有不少,这些咒经,有长有短,但基本是一卷本。都是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分科齐全,与本经的大本相似。然而,这些咒经的正宗分却是应所问事而授咒,不像本经的正宗分却是简明扼要的阐说般若佛理。因此,如果说本经是咒经,也是咒经中比较特殊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其侧重于“经”(佛教理论)而非“咒”。

本经在咒经中的这种特殊性,我认为是由本经方便宣说般若佛理的宗旨所决定的。沈九成先生认为《心经》鸠摩罗什译本(《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是从《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集录出来的;我认为,从般若佛理与文字般若的角度说,不仅《心经》可以认为是《大般若经》的一部分,就是《金刚经》也可以认为是《大般若经》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把《大般若经》看作佛教“般若”学说的集大成者。若具体考据本经与《金刚经》与《大般若经》是不是在同一次法会中说的,本经与《金刚经》是不是《大般若经》部分内容的异译或集录,则会有缘木求鱼之弊。

在玄奘译《大般若经·第二分善现品第六之三》中有一段经文:“是菩萨摩诃萨如是修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不见眼处,不见耳鼻舌身意处;不见色处,不见声香味触法处;不见眼界,不见耳鼻舌身意界;不见色界,不见声香味触法界;不见眼识界,不见耳鼻舌身意识界;不见地界,不见水火风空识界;不见无明,不见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不见贪欲,不见嗔恚愚痴;不见我,不见有情命者、生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见者;不见欲界,不见色无色界;不见声闻及声闻法;不见独觉及独觉法;不见菩萨及菩萨法;不见诸佛及诸佛法;不见无上正等菩提。如是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于一切法都无所见。无所见故,其心不惊不恐不怖。于一切法心不沉没,亦不忧悔。”这段经文是佛对善现(须菩提)说的,所指与本经极为相似,要旨完全一致,但显然不能说本经是这段经文的集录与异译。鸠摩罗什所译《大明咒经》与《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的关系也一样。

但反过来说,本经确实是简明地传播《大般若经》甚深要义的极好的方式。本经所说,的确是《大般若经》的“核心”、“精要”。“纥利那野”,鸠摩罗什译为“咒”(大明咒),而玄奘译为“心”,是有精深缜密的考虑的。在唐代法月译《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有经文说,观世音菩萨“告舍利子言:善男子,菩萨有般若波罗蜜多心,曰‘普遍智藏’”;在其重译的《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则说,观自在菩萨“白佛言:世尊,我欲于此会中说诸菩萨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多心,唯愿世尊听我所说,为诸菩萨宣秘法要”,可见此“心”为甚深要义。方光钅昌先生说:“但近时有的学者考察了历代经录记载、敦煌遗书及初唐碑文等各方面的资料,提出‘多心经’这一名称在玄奘在世时已经出现,并在唐代广泛流传,其使用频率要超过‘心经’。因而主张从‘多心经’到‘心经’这经题的变化,反映了人们对《般若心经》观念的变迁;并指摘后人用‘核心’、‘精要’来诠释‘心’字的含义,恐有讹误”,又以 “纥利那野”,也可译作“真言”、“心咒”,来支持这一质疑,是值得商榷的。

由是“心经”还是“多心经”的问题,来解释一下“波罗蜜多”。波罗蜜多是梵文P ramit 的音译,在玄奘的译本中都是这样译的,而在鸠摩罗什的译本里都译为“波罗蜜”。波罗蜜多,可意译为“事究竟”、“到彼岸”、“度无极”、“度”等,指的是菩萨大行,“到彼岸”是指菩萨把众生度到彼岸,而非自度到彼岸。过去理解“波罗蜜多”,如“布施波罗蜜多”、“持戒波罗蜜多”、“忍辱波罗蜜多”、“精进波罗蜜多”、“禅定波罗蜜多”,可能有意无意将“到彼岸”理解为自度;通过实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等方法,使自己能超脱此岸,到达彼岸。这样理解,就把“布施波罗蜜多”等混同于“布施行”等善业行了。“般若”意译为“智慧”,“般若波罗蜜多”,正确的理解应为“以智慧来度脱众生”,或“度脱众生的智慧”。玄奘改鸠摩罗什译“波罗蜜”为“波罗蜜多”,初看是将梵文单词尾音t 译出,更接近梵文原音,但我理解,“多”是音译兼意译,“多”有“众”意,表复数,这是表明,某一波罗蜜多,如布施波罗蜜多,不是一种度众生到彼岸的方法,而是一类度众生到彼岸的方法的集合。但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多心经”这样的略称都不能成立。唐代人习惯以前“波罗蜜”的译称,把“多”与“心”连读,本不足为奇。唐以后“多心经”的略称不再“广泛流行”,说明玄奘所译经已深入人心。除此应无有深意在焉。

综合上说,本经无论小本、大本,都是传播“般若”甚深要义的极好方式。通过这样的方式,使“般若”甚深要义易于受持读诵,深入人心,真是非常善巧之说法,功莫大矣。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观自在菩萨,鸠摩罗什译为“观世音菩萨”,玄奘在本经和《大般若经》中都译为“观自在菩萨”,法月初译本为“观世音菩萨”,而重译本却有“观世音菩萨”又有“观自在菩萨”,使人怀疑重译所据梵文本“观世音菩萨”与“观自在菩萨”为二。但在这方面深究,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也就约定俗成,多闻阙疑了。

需要对“菩萨”解释几句。经常有学佛者问,菩萨果位与阿罗汉果位是怎么个关系。《华严经》中说,阿罗汉相当于六地菩萨果位,辟支佛相当于七地菩萨果位。我综合其他经中所说,理解为,声闻果位(须陀洹、阿那含、斯陀含、阿罗汉)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学历、学位,大专、大本、学士、硕士、博士;菩萨果位(如十地)相当于职称。学历、学位,只是说明他掌握了多少知识;职称则代表他参加工作后的实际能力。但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终究是身外之物,靠它们来标志的价值,还不是真正的价值。我们介绍鲁迅、巴金,用不着冠以“著名作家”、“大师”等称谓、头衔,而介绍时必称“著名”、“大师”的,往往既不“著名”,更不“大”。所以成佛后,再不能以任何果位称之、衡量之,佛是无果位的,也是最高果位。有邪说称佛有几等。《楞严经》中说:“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绵 ,澄其精思,贪求契合。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实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喜,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对照经文,正邪自辨。

本句的难点、要点在如何理解“行深般若波罗蜜多”。

我看近代白话《心经》讲解,多有把“行深”连读,如斌宗和尚说:“行是观行,功行,指修行方面说(行,有小乘行——修四谛,十二因缘求证罗汉,辟支佛果者谓之小乘行。大乘行——修六度万行,普度众生,求证佛果者谓之大乘行。渐次行——依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以至等觉、妙觉、次第修习者谓之渐次行,亦名遍成行。圆顿行——依圆教法门于诸位中随修一行,即具一切行,此为圆行亦名顿成行。行深般若是属这一门的)。深对浅言,是表示功行的超越。如修‘人空般若’(亦名共般若),但破我执,未破法执,但见于空不见不空,这是声闻、缘觉及不但见权教菩萨所共修的,叫做行浅。修‘法空般若’(亦名不共般若),既破我执,又破法执,空,又见不空,以至空空,如是则三惑圆断,二死永亡,证入中道实相第一义空,这是大乘菩萨所独修的,名为‘行深’。”美国“如是禅”的导师东北说:“行是越来越离开你的梦。所以这个行是断,是止。刚才说它不是断,现在说它是断。刚才说它不是止,现在说它是止。行是量变。行是努力,行是争取,行是修,但是这些都是形容词。行是断,行是爱,行是善,这个行也恶。这个恶就是你不管人间的事。对于一些很执着于现实的人,会认为你这很自私,你这是个很恶的行为。深是质变。深是深度,深刻,深入。深是能所两忘,深是色空不二。深就是在行的基础上,你已经有个突破。深是飞越,深是解脱,深是清净无染,深就是那个进入。所以就某种程度上来说,深就是那个涅盘,深就是成道。深就是无上的观照,不照而照,无所不照。深就是慈悲,深就是光明,深就是最后的达成。深就是那个最高的、最纯的。”法真和尚说:“行深即能照见五蕴皆空,而度尽一切的困难苦厄。”广超法师说:“‘行深’是指什么?佛法说被烦恼遮盖了慧心,所以被世间种种事物所迷惑。我们不知道烦恼有多深,不去看它,只看外界的世间……所以观自在菩萨要行深般若波罗蜜多,就是要修行很深的智慧,为什么?因为烦恼垢厚,智慧就被盖到很深的底下;如果烦恼很轻薄,智慧就不用很深了。”

以上种种,作为方便说法,也无违宏旨。但作为文本注解,则欠妥。(唐)般若共利言等译《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经文说:“尔时,观自在菩萨摩诃萨告具寿舍利子言:舍利子,若善男子、善女人,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行时,应观五蕴性空。”(唐)法成译《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观自在菩萨摩诃萨答具寿舍利子言:若善男子及善女人,欲修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者,彼应如是观察……”《敦煌遗书·异本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经文说:“观自在菩萨摩诃萨答具寿舍利子言:若善男子、善女人,欲修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辽)智慧轮译《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众中有一菩萨名‘观世音自在’,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行时,照见五蕴自性皆空。”(宋)施护《佛说圣佛母般若波罗蜜多经》:“观自在菩萨摩诃萨在佛会中,而此菩萨摩诃萨已能修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观见五蕴自性皆空。”可见应“深般若波罗蜜多”连读。

“深般若波罗蜜多”即“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什么是“深般若波罗蜜多”?

(唐)法藏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略疏》中说:“谓般若妙行有其二种。一浅,即人空般若;二深,即法空般若。今简浅异深,故云行深般若。”

圣一法师说:“但这个‘深’字很重要,大乘称为深般若,小乘称为小般若,我认为这个深般若是大乘的般若,般若必定深,我们念佛,佛从何处出呢?你要看!越看越深,绝不容易看到底,所以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我们看这个念佛是谁,亦无有来处,惟有看他从那个地方出,就从那个地方直看下去?诸法无有来处,是故看不到来处,若有来处,如来便不是无所从来,而是有所从来,既然如来无所从来,佛号亦无所从来,既无来处,便是深,是故甚深般若无底。虽然看不到佛号从何处来,但已入了另一世界,而这个浊恶世便空了,无论你看甚麽?看念佛是谁、看自己拜佛、看自己讲话、看生从何来,死往何去?一切法都无来处,甚深!甚深!故般若称为深般若。”

净空法师说:“凡夫心不清净不平等,菩萨是觉悟的人,在一切顺逆境中修清净心平等心,以究竟圆满的智慧,行甚深境界的般若。深对浅而说,在经教中有浅深二种:第一类人空般若,破除我执,但见于空,不见不空,此罗汉、辟支佛、权教菩萨三乘所修的,谓之共般若,贤首家称为大乘始教。第二类法空般若,不但人我空,法我亦空。更进一步破了法执,不但见空,又见不空,此与前面三乘人所见所悟的不同,称为不共般若,亦即圆教初住以上菩萨所证的,教下谓之实教菩萨,包括大乘的终教、顿教、圆教。观自在菩萨所证的即深般若波罗蜜。”

以上说法都不错,但我觉得相对现代人对佛教的知识,还需进一步展开。

一般经都说六波罗蜜,又称菩萨六度行;《华严经》则说十波罗蜜,在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等六波罗蜜之上,又说方便、愿、力、智等四波罗蜜。而且将这十波罗蜜与十地菩萨的修行对应来说,每一地菩萨主修一波罗蜜。初地(欢喜地)菩萨“十波罗蜜中檀(布施)波罗蜜增上,余波罗蜜非不修行,但随力随分”;二地(离垢地)菩萨“十波罗蜜中持戒偏多,余非不行,但随力随分”;三地(发光地)菩萨“十波罗蜜中忍辱波罗蜜偏多,余非不修,但随力随分”;四地(焰慧地)菩萨“十波罗蜜中精进偏多,余非不修,但随力随分”;五地(难胜地)菩萨“十波罗蜜中禅波罗蜜偏多,余非不修,但随力随分”;六地(现前地)菩萨“十波罗蜜中般若波罗蜜偏多,余非不修,但随力随分”;七地(远行地)菩萨“十波罗蜜中方便波罗蜜偏多,余非不修,但随力随分”;八地(不动地)菩萨“十波罗蜜中愿波罗蜜增上,余波罗蜜非不修行,但随力随分”;九地(善慧地)菩萨“十波罗蜜中力波罗蜜最胜,余波罗蜜非不修行,但随力随分”;十地(法云地)菩萨“十波罗蜜中智波罗蜜最为增上,余波罗蜜非不修行”。

得声闻阿罗汉果,相当于六地菩萨。六地菩萨修行偏多的般若波罗蜜,可见并不超于声闻果位,是浅般若波罗蜜多、共般若。《大般若经·初分学观品第二之二》中说: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如是修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除诸佛慧,一切声闻独觉等慧所不能及,以不可得空故。所以者何?是菩萨摩诃萨于名、所名俱无所得,以不观见无执著故。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若能如是修行般若波罗蜜多,名善修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从这段经文可知,浅般若波罗蜜多与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之差别,首先在有相还是无相,此相乃是法相,而非我相

关于的概念,拙著《还吾庄子》中对此有一番辨析,转录如下:

是佛教中一个重要概念。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释》(以后简称《名相》)说:法字义,略当于中文物字之意。(略当之言,显不全肖,后皆准知。)中文物字,乃至普遍之公名,一切物质现象,或一切事情,通名为物。即凡心中想像之境,亦得云物。物字亦恒与事字连用,而曰物事或事物。物字所指目者,犹不止于现象界而已,乃至现象之体原,即凡云为万化所资始,如所谓道或诚者,亦得以物字而指目之。如《老子》云:道之为物。《中庸》云:其为物不二。皆以物字指目实体也。故中文物字,为至大无外之公名。佛书中法字,与物字意义相近,亦即至大无外之公名。如根尘曰色法,了别等等作用曰心法,(等等之言,谓诸心所,心所后解。)又万法之实体,即所谓真如者,亦名无为法。《十力语要》卷第五十九页至六十三页,《答赖振声谈法字义》一书,学者不可不读。熊十力把条目列为《名相》一书的第一条,又在条目结束处特别关照后学者要去读他的另一篇专论法字义的著作,可见的重要。另一位俄国著名佛教学者舍尔巴茨基在其代表作《小乘佛教》一书中,更是把作为小乘佛教的核心观念。他在《序论》中说:事实上,这中间至关重要的只有一条,亦即是这一术语在佛教中具备的特有意义。……作为对盖格教授夫妇的这部极有价值的论集的补充,我们因而建议应从哲学的角度来思考,也就是针对这一的概念,就公认以之作为基石的体系加以简明的叙述。舍氏把定义为存在的诸元素,诸元素间的因果联系以及永远熄灭其因果性的方法。但是,熊氏与舍氏两位虽然这么重视,却还是误解了的含义,原因在于他们未能充分意识到佛教哲学从生命出发这一基本立场,未能充分领会东方哲学的生命特性。关于这一点,此处不能展开详论,简而言之,虽然是个普遍之公名,相当于西方哲学所说之范畴,但既不是元素,也非略当于中文物字,是佛教从生命角度立言而拟的迥异于西方哲学概念的一个范畴。《唯识论》说:法谓轨持。《唯识论述记》说:法谓轨持。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俱舍化光记》说:释法名有二。一能持自性,谓一切法各守自性,如色等性常不改变;二轨生胜解,如无常等生人无常等解。”“能持自性,就是从特定的性质上,把一事物与另一事物区别开来;轨生胜解,就是能够据此进行演绎等推理。能持自性轨生胜解,都是作用,都是动态的,佛教是以一种动态来给下定义的。而西方哲学给一个概念作界定,习惯采用静态的方法。元素都是静态的概念。这是东方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根本的差异,它的文化背景,就是生命意识与造物意识的差异。因为东方哲学研究的是活泼泼的生命,所以不能采用静止的定性定量的方法。生命特性是从它的功用上表现出来的,故此佛教中有许多概念是以功能性为标志,用动态的方法来设立的,如等。译为现代术语,应为功能功能特性。不明白东西方哲学的立论方法的根本不同,生搬硬套,是理解不了佛教的甚深义理的。熊十力先生只看到是个普遍的共名,用的地方有许多也能换成,就认。尽管他声明不全肖,并不完全相同;但他没有能指出不肖之处,说明他未能真正认识到这两个概念设立方法的根本不同。而他把真如无为法混淆起来,则可以看出他在逻辑思辨方面,还是有些问题的,这里就不细论了。至于舍氏,他是在西方哲学、西方主流意识中泡大的,产生这样的属集体无意识性质的误解,也是很自然的。

弄清楚“法”的概念很重要,因为修到声闻最高果位阿罗汉只是断烦恼,得“漏尽通”,使六通具足,也就是破了我执,而尚未破法执。(严格说是破了我法执,尚未破法法执,“我”也是一种法,“我执”也是“法执”之一种。按唯识论说法,“我执”是粗惑,五蕴法执乃至十二因缘法执等是微细惑。)辟支佛相当于七地菩萨,以破我执后所得六神通,主修方便波罗蜜多,报身不取涅槃,到六道轮回中普渡众生,从破我执向破法执过渡。从八地菩萨开始,始可称为大菩萨(菩萨摩诃萨),因为开始破法执,有化身成就和报得成就,七地菩萨还是修得成就。因此,八地以上大菩萨修的愿、力、智波罗蜜多才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

“深般若波罗蜜”(“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是《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核心概念。可以说,这部篇幅浩瀚的大经,就是论述“深般若波罗蜜”(“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的殊胜功德,也就是破法执的殊胜功德、大乘佛教的殊胜功德。“摩诃般若波罗蜜”(“大般若波罗蜜多”)就是“深般若波罗蜜”(“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因此,说《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是“般若经”系统的精要、核心、提纲,是当之无愧的。

照见五蕴皆空

照,是观照般若。般若从修证方面,又分为三种:实相般若,观照般若与文字般若。实相般若即般若的实相(本质),这是要每个修行者自己去亲自修证的。关于游泳的书看得再多,不下水,就学不会游泳,何况学佛。修证实相般若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作观照。对实相般若作观,必得在定中,定能生慧,智慧如日月光明照亮暗处,所以叫观照。把观照实相般若所得,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广为传播,弘法利生,就是文字般若。译经也是文字般若,没有大智慧,花大功夫,难以译得信、达、雅。此处译为“照”而不译为“观”,是要突出五蕴法不空的这种法执是微细惑,非深般若波罗蜜多这样的大光明不能发现、去除。“照”正与“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契合,一字不易。

蕴,积集义。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五类法的积集。色蕴是由地(坚性,借用物理学术语为粒子态)、水(湿性,波态)、火(暖性,能量态)、风(动为性,使他增长为业,场态)四大种积集而成,属色法。色法一般理解为“物质”,因四大也是以功能态定义,故还是理解为“物理现象”来得确切。

受、想、行、识四蕴属心法。“受”为感受,属情感系统。“想”,是“想念”之“想”,不是“思想”之“想”,对境取象,属思维系统的感性认识。“行”,指挥行动的意志,属意志系统。“识”,包括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的感性认识,末那识的理性认识与阿赖耶识的思维系统。

法相宗与唯识宗,通过横向把“我”进行解构,宣示破我执的教义。先把“我”定义为“能主宰”,然后把“我”的构成分为色法和心法,显然“我”的色法(身体)是被主宰而不是能主宰,所以能主宰的“我”只有到心法中去找。找下来,受、想、行、识四蕴,唯识蕴最符合“能主宰”这个条件,因此,把心法又分为心王、心所。识蕴为心王,受、想、行蕴为心所,就是心王寄住的地方,也即是“识”的表现形式,就像人的精神通过身体的动作、语言表现出来。接着把心王(识蕴)进一步分为八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我”不在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识中,一般人误认为“末那识”即“我”,但“末那识”念念迁流不住,以哪一刻的念头作为“我”呢?末那识都无自性,怎么有能主宰的“我”呢?阿赖耶识也是如此。这样分析、解构,“我”找不到了,就把我执破了。

有意思的是,《庄子·齐物论》中也有这样一段论述,来破真宰(小)的,转录如下:

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搆,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其发若机括,其司是非之谓也;其留如诅盟,其守胜之谓也。其杀若秋冬,以言其日消也,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其厌也如缄,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喜怒哀乐,虑叹变,姚佚启态;乐出虚,蒸成菌,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 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可行已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汝皆说之乎?其有私焉。如是皆有为臣妾乎?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也。其递相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益损乎其真;一受其成形,不忘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

对这段话的注解请参阅拙著《还吾庄子》。

虽则法相宗和唯识宗(大乘有宗)是因名假立,方便说法,然而用色法、心法、识等概念解构了,不免留下色法(色蕴)、心法(受、想、行、识蕴)、识等实有之法执。这就需要深般若波罗蜜多进一步来破。也因此,破法执从破五蕴法开始。

度一切苦厄。

这句话,鸠摩罗什和玄奘的译本中都有,而以后的大本中却都没有。现在解释这句话的,对“度”字似乎注意不够。“一切苦厄”多用“二苦”(起自一己身心之苦,称为内苦;受外界逼迫所产生之苦,如恶贼、天灾等,称为外苦),“三苦”(苦苦,受有漏之身,眾苦交聚,更加天災人禍、一切惡環境的逼迫,苦上加苦;壞苦,樂極生悲;行苦,由身心環境轉變無常所生之苦),“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五阴炽盛之苦)等来解释。但上述诸苦,破我执,得漏尽通,断烦恼,便可解脱;唯有行深般若波罗蜜多,照见五蕴法性空,方可“度”脱。因此,这“一切苦厄”是指众生的一切苦厄,而非自身的一切苦厄。这就指明了,行深般若波罗蜜多,破法执,目的是为了救度众生。知一切法性空,就无生无死,无六道轮回亦无不入轮回,无涅槃亦无不取涅槃,这就为菩萨道之大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声闻、辟支佛道的以求自我解脱为主,转向大乘菩萨道以救度众生为主,破法执是必经的阶梯。本经的第一句话,将破法执的重大意义都点明了。本经就是讲破法执的,所以说比主要讲破我执的《金刚经》还要深奥。因此,浅般若波罗蜜多又叫人空般若,深般若波罗蜜多又叫法空般若。

还有,“一切苦厄”,总而言之是“不得自在”,因此由“观自在菩萨”来开示如何“度一切苦厄”,也可见译经者之深意。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舍利子,是佛的弟子中智慧第一。由智慧第一的阿罗汉来发问深般若波罗蜜多,得其所哉。在本经大本中,有舍利子先发问如何修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然后观自在菩萨再答问。舍利子发问,也是承佛威神,也就是说,要想到提出这样的问题也不容易,一定要借助佛的威神力。因此,经中佛经常赞许、称扬提问者,称其“善哉善哉”,“善有此问”,“善为众生而发此问”。

从此句开始,就是具体演绎破法执。

首先,提出了一个“空”的概念。这个“空”是“空相”(诸法空相),而不是“空大”。

“空大”是与地、水、火、风一样,是构成物质世界的“大种”(种子大类),可由观察所得;而诸法之空相,要于甚深(极高级的)定中,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才能体证。用现代语汇来说,空相就是宇宙的本原本体,用哲学术语来说,就是“实在”。

接着,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维方式,就是立体性的逻辑思维方式。这是以佛教哲学、道家哲学为代表的东方哲学特有的思维方式。说其为东方哲学所特有,不是说西方哲学家所乃至一般的西方人不会作这样的哲理思考,而是说作为西方哲学基础的形式逻辑没有将其总结出来,或者说根本没有思考到这样的深度、没能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西方哲学家乃至一般的西方人若能以这样的方式思考,也是自发的,是吉光片羽、电光火石的灵感,而不是自觉成熟的思维。现代世界以西方话语为中心,奉西方哲学为圭臬,用西方哲学的形式逻辑来套,当然对佛教哲学不知所云了。所以,理解佛教的立体性逻辑思维方式,是由理路深入佛教堂奥的的第一步。

西方哲学形式逻辑比较两个概念,是在一个平面上的,两个概念是平面上的两个圈。两个圈之间的关系,要么是完全不相干的,要么是部分交叠,要么是小圈完全被包容在大圈里(种概念和属概念)。而本经比较诸法和空相的关系,完全不是这样的思路。空相超于诸法之上,又在诸法中体现出来。离开空相,即没有诸法;而离开了诸法,也找不到空相。恩格斯说,运动是物质存在的形式,没有非物质的运动,也没有不运动的物质,按逻辑思维方式说,是接近了的,但在恩格斯的观念里,“物质”与“运动”还是一个平面上的概念,这也是西方整个理性思维观念系统建立在形式逻辑基础的局限性使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这种局限性,也见他的天才。

“空相”与诸“法”的关系,可以用电与电器的关系来说明。电在一切电器中体现出来,没有电,就没有一切电器;而没有一切电器,也看不到电。但如果问,什么是电?回答说,能驱动一切电器的能量;那么,这话不仅是同义反复,等于没说,而且,包含着一个潜台词,没有一切电器,电也就不存在。也就是说,在发电机与电器发明之前,电不存在。这潜台词显然是荒谬的,但现代西方哲学就是以这样荒谬的潜台词来把本体论加个括号悬置起来的。这在西方哲学的逻辑系统里是没办法的事,也算是“知不知,上”的明智之举。但若用这种思维方法来套东方哲学,如认为佛教哲学、道家哲学是神秘主义,不是哲学,那就是“不知知,下”的武断之言了。

东方哲学认为,宇宙的本原本体(实在,佛教称为“妙明真心”、“真如实相”、“真空妙有”、“佛性”、“如来藏”,道家称为“恒”、“道”)与一切存在物,处于不同的层次。高层次的“实在”体现于低层次的一切“存在”物,但一切“存在”物中的“实在”体现之总和,不等于就是“实在”。立体的质的层次差别,不能用平面的数量集合来表示。我们要用这样的思维方式,才能理解“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真实意义,否则,这话就好像是同义重复、文字游戏。

色不异空,“异”,兼有“离”、“别”两义,色法离不开空相,也非有别于空相。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东方哲学对本原本体的理解,借用物理学的名词来说,就是一片动力。说“动力”而不说“能”或“能量”,因为,“能”这个词在佛教中包含“意志”在内,而“能量”又是“能”的“量化”,包含可量化的含义,而本原本体动力是不可量化的。

“动力”这个词,其实是物理学向生物学借用来的。按照牛顿力学,动则恒动,静则恒静,本来不动的物体,不会自动,需要外力推动。按照这样的逻辑,整个世界(宇宙)也需要第一推动力,才会动起来,这个第一推动力只有来自超于宇宙之上的上帝。牛顿就是以这样的逻辑走向上帝,这在西方制造哲学的体系中是合逻辑的结果,也就是理性的结果。今天,受到西式教育(中国近现当代几代学生接受的都是西式教育)的学佛者,也用这样的逻辑来证明佛的存在,这固然是适应同样接受西式教育的受众的方便说法,但这种方便说法也会造成理解深般若波罗蜜多的法执与所知障,因此,也要随说随扫。

在生物学中,任何生命(哪怕最低级的单细胞植物、动物)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它就一刻不停地在动,生命体内的动力(生命力)是与生俱来的,直到生命体死亡才消失。东方哲学是生命哲学,是以对生命现象的观察、研究作为逻辑体系的经验基础的,是以解决人的生命的根本问题作为哲学的最终目的的。东方哲学的宇宙观就是人生观。所以,在东方哲学中不动、没有生命力的生命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不存在动力来源问题,不讨论第一推动力问题。

相对于本原本体动力(空相)这一基本范畴,是低一层次的亚范畴,我借用现代术语来说,命名为结构。佛教称之为“假有”,道家称之为“物”。结构又两分为“物质”结构与“精神”结构。所谓“结构”,就是有条件的存在。条件,佛教称之为“缘”,诸物皆是缘起,缘尽则散。

“物质”与“精神”是在同一层次(同一平面)上的两个概念,在东方哲学,不存在“物质”与“精神”谁决定谁,谁派生谁,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所以,就像第一推动力问题这个解不开的结一样,西方哲学中长期争论不休的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对立以及孰是孰非、孰优孰劣的问题,在东方哲学中也同样并不存在。换言之,用“唯心主义”或“唯物主义”来套东方哲学,这都是给东方哲学穿小鞋。

佛教不是有“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说法吗?这还不是唯心主义吗?

《六祖坛经》中的一桩公案,六祖惠能持五祖所传之衣钵,逃到南方,离猎户初出至广州法性寺,“值印宗法师讲涅槃经,时有风吹幡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惠能进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 一众骇然。印宗延至上席,征诘奥义。”这公案与惠能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偈语一样著名,历来多引用来证明佛教是唯心主义,而且是最荒谬最不可取的主观唯心主义。其实,这是不了解佛教的逻辑思维方法所致。佛教把物理现象(幡、风)归结心理现象(心),并不是像西方唯心主义哲学那样为了证明“心”(精神)是第一性的,物理现象(幡、风)是它派生的(如,物理世界是感觉的复合,历史是绝对精神的显现,等等),恰恰相反,是因为精神现象更易于被证明是虚幻不实、迁流不住的。“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只是证明“诸行无常”过程中的一个中间步骤的结论。就是“诸行无常”也不是最终结论。证明了众生无“常、乐、我、净”,还要证明佛有“常、乐、我、净”,这证明才有意义。禅宗中有句名言:“明心见性”,就是明“性”之虚妄,见“性”之真实。这个“性”,在西方哲学“精神”“物质”二元对立的逻辑结构中,就难以定位。物质有“物性”,精神有“精神性”,这“性”到底算“物质”还是算“精神”呢?在东方哲学中,这个非物质非精神、亦物质亦精神的“性”,不仅身份不成问题,而且,只有认识到“性”,才可以开始进行甚深的思维,获得超常的智慧。

“性”在本经中称为“空”(空相)。将之命名为“空”,首先是“性”如虚空一样不可思议。《金刚经》中说:“(佛说):‘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这不可思议,是边际不可思议,能力不可思议。其二,万物都从空中生出。这“生”,是如植物性的化生(种子化芽,芽化枝叶,枝叶化花,花化果,果化种子)。为什么说万物都从空中生出?待注到无十二因缘法时再详谈。

还需对“空大”与“空相”再辨析几句。

声闻、辟支佛二乘也说“空”,但此“空”乃解析所得,可称之为“解析空”。这种解析法,与现代物理学的认识倒是相当一致的。现代物理学认为,粒子态的物质的分子之间,存在相当大的空隙;而分子内部,原子之间的空隙则更大;原子内部,原子核与电子之间的空隙又成千上万倍的增大;原子核内部,粒子之间的空隙又大大增加。理论上,物质似乎是无限可分的,而到已知的考克的层面,我们如果能观察到,则可能是一片虚空,里面隐约可见一两颗星星似的考克。也就是说,我们眼见的一个物理实体,如一块几吨重的花岗岩石头,到考克的层面上去看,几乎是一片虚空。越往下分,越是趋向于虚空。这种空观法,好处在于有经验事实作为基础,易于被受众接受。我看到瑞士的精神分析学家方迪就运用这样的思维方法建立了“微精神分析学”。被他称之为“微精神分析学三要素”的是:“一,我的细胞、甚至我的血液都不源属于我;二,我的尝试本能及其能量不源属于我;三,所有我做的梦构成一个梦,而这个梦不源属于我。”他用此方法治愈了困扰他数月的痛苦的失眠症。但这种空观法也容易导致虚无与幻灭,因为这解析所得的“空”其实只是“空大”,如果把“缘起性空”的“空”理解为这种解析空,那么,就像一个小孩突然意识到人总是要死的,他也难逃一死,通常是感到巨大的恐惧、无法直面的绝望(就常识而言,死即是无边的虚空、无底的黑洞),而像方迪这样去思索则是特例。“空大”虽然可以打破人们对四大(主要是地大)执为实有的观念,但这种打破并没有给人以任何希望,因为“空大”里没有生命力。所以,看破红尘,认识到“四大皆空”,固然可以摆脱一些名缰利锁的束缚,但却不能自然而然地走向菩萨道,更多的是走向消极颓废与虚无主义。

鲁迅在《呐喊·自序》中写道:“我懂得他的意思了,他们正办《新青年》,然而那时仿佛不特没有人来赞同,并且也还没有人来反对,我想,他们许是感到寂寞了,但是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铁屋子”就是比喻看破红尘、见到“空大”的绝望心情,“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不久都要闷死了”,丝毫没有生机。而正是想证实打破铁屋子尚有希望的动机,使鲁迅走上了求真“空相”(现代语汇叫“真理”)之路。

因此,在理解“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时,一定要将之理解为包含有无穷活力无限可能的“空相”。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不异空,从色法的角度认识空相,是谓证体,佛教叫莲花藏,就像往生佛国,九品莲池中开出莲花莲花象征开悟。空不异色,从空相角度观照色法,是谓起用,佛教叫金刚地,就像金刚力士法力无比。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前面已经说过“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为什么还要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异”与“即是”有什么差别?即使有差别,为什么要强调?

其一,说“不异”,“色”与“空”还是两者;说“即是”,为指明“色”与“空”是同一不二。色法无自性,但有虚名(因名假立),本无实际,而“空”,也是为了言说给本原本体动力取的名字,并不是说色法等等诸法之外,还有独立的空相。

其二,认取“色即是空”,就不会离开世间法去求佛法,误认一定的修行境界为究竟的佛境界,比如把顽空误认为真空,把一禅天、二禅天的禅悦境界误认为见到了本来面目。《楞严经》中说的五十阴魔,多是因为修行人的误认所致。而误认,又是以为诸法外别有空相的思维方法所致。从这角度去理解“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求佛法,犹如求兔角”的偈语,就可以知道破法执对大乘佛教实践的重大理论意义。色即是空还是莲花藏。

其三,认取“空即是色”,就不会在行菩萨道时畏难,就能在布施、爱语、利行的菩萨摄事上,再行更难行的同事摄。现在学佛者有种说法,先自己修好了,具有一定的能力(经济实力、权力或某种神通),才能去帮助别人、救度别人。作为要修炼好自己、去救度众生的发心,也未始不可;但把修己与度人看作两件事,把度人看作是具有一定能力以后才能做的事,这种认识,与“空即是色”的教义是有相当距离的。菩萨正是在觉他同时提高自觉程度,在度人同时自度。空即是色还是金刚地。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亦复如是”,本句相当简洁把“受”“想”、“行”、“识”四心法与“空相”的关系交待了。即此也可见,佛教认为把心法观空是比较容易使听众接受的。

这里解释一下“识”与“空”的关系。

“识”法在心法中最为重要,唯识宗名之为“心王”,也就是心法的核心。为什么这么说?在《还吾庄子·齐物论·今者吾丧我》章中,有段相关论述,转引如下:

佛说,生命在本源上(因地)都是一片明澈的感知能力。为了使人对这种生命的本源状态能有所理解,佛又比之为见性这里所说的,并不仅是看见,还包括听见、尝到、嗅到、触到、意识到。在生命的本源状态,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未分,也未分,是浑沌一片的。这一片见性,从时间上说无始无终,从空间上说无边无际,因此,也就是没有时空、超越时空的。佛将这一片见性,名之为妙明真心。妙明真心本来是无所不包、无时不在的,但它会产生一种对象化的冲动。这种冲动,佛称之为无明或妄心。这种对象化的冲动,首先是要了解自身,到底是什么?即把自身对象化。佛说: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这里的,指的就是作为认识活动结果的”——的认识,对象化的。但本我,这一片妙明真心,是最根本的存在,最原始的存在,不可能是被认识的对象,不可能是认识活动的结果。因为若是这样,就存在着一个先于这存在的认识主体,它就不成其为最根本、最原始的存在了,故而说觉非所明。这个,就是指的认识活动,犹如能照明的阳光。觉非所明,即通过认识(明)不能见到本源自身,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果(觉),也就是说明不能觉其实不能,但以为能,所以是一种妄念。产生了这种妄念,需要有所明的对象,这就叫因明立所所明的简称,即对象的意思。这个所明,自然是妄立的。但只要有了这个对象,哪怕是虚妄的,认识活动就能开展起来,故曰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有声闻弟子问,既然这妙明真心本来是圆满的,那么这妄念又是怎么会产生的呢?佛回答说,既然称之为妄,怎么会有原因呢?如果有原因,就不成其为了。他举了个例子,城里某人,有一天照镜子,突然发狂地叫起来,啊呀,我的头在镜子里,我没有头了,于是满世界地跑去找头。这失头找头是个大妄念吧?你说产生这妄念有什么原因呢?照镜子能说是妄念的原因吗?妙明真心里产生的最初妄念,亦是如此。这种妄,要想”“,其实恰恰是无明这种无明,既没有产生的原因,也推不出最早发生的时候。那没有无明的本源(因地)上的妙明真心,直要到佛最终实证到以后,才能确知它的存在。所以,那无明也是无始的。无始有两重含义。其一、对某个具体生命来说,理论上应该是有始的,因为那个具体生命,从无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形成一长串因果链,于是这生命就有了时间这一维度,尽管这时间是在不同的空间中延续的,但直要到这生命证成佛果后才结束,而即使在成佛后,这条因果链还是可以回顾的、检索的,就像佛说的那些本生故事。然而,就无量无数无边的众生的整体来说,则是无始的。其二、即使对某个具体生命来说,这无明之始也是无法追溯穷尽的,而且,这追溯穷尽也是毫无意义的,对修行毫无意义,佛称之为戏论。故此,佛将无明又称为无始无明

  无始无明发生以后,就竭力地要去”“”——”“。佛打了个比方来形容这种状态。他说,就像一个人瞪大眼睛去望虚空,看得久了,眼睛疲劳,虚空中就会出现一些像花朵一样的图像。这种虚空花,既不是从虚空中产生的,也不是从眼根中产生的。(注意,这里说的是眼根,而不是说的眼睛这器官。西方的一些研究佛教的东方学者,往往分不清这种的区别,造成概念混乱。这也是他们的文化积淀、思维习惯所致,没有办法。可叹的是,现在国内的一些译经、解经者,以西方的思维方法来译解佛经,甚至说佛经中的一些说法不科学,已经过时,这至少是张冠李戴。佛教言,是指的一种感觉能力——攀援性,就像树根、草根一样会伸展出去抓住泥土、岩石。如果将眼根误解为眼器官,现代知识分子也许会说,这种虚空花,乃是眼球内玻璃体及视网膜上感光细胞某种活动变化所导致的,自有原因可循,毫无神秘可言,因此而笑两千多年前人知识的浅陋。其实,从方便说法角度来看,即使是说眼器官,也是照顾到当时听众的接受水平,何况这是个比喻。但从佛立说时明确将眼根与眼器官分开这一点,不正可以感受到释迦牟尼佛的思辩是多么缜密,又多么精深吗?)这是眼睛疲劳的结果,是虚幻不实的,佛称之为瞪发劳相

  妄念初动的瞪发劳相,看到的是一片虚空。这虚空虽无一物,却已经不同于妙明真心的原始真空,已是妄念的结果;已经外在于能明的妄念,变成了所明的对象。所以,它虽然还只是一片虚空,而且还是的结果,但相对妙明真心来说,却已经是晦昧为空,这空是晦暗的。晦暗是相对于妙明真心的智光而言的。妄念再执着地盯着这晦昧的虚空看,虚空的明暗分野越来越明显。这明暗还是瞪发劳相,明的还叫空,暗的就变成了色,有了颜色和形状,这叫空晦暗中,结暗为色。这过程,有点像中国儒家所说的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无极犹如妙明真心,太极犹如瞪发劳相的虚空,两仪就是:空晦暗中,结暗为色。结暗为色以后,对象化的外部世界就开始形成。从看见虚空到看见虚空中的世界万物(色)的形成,这个过程体现出一种主观意志行为,佛称之为

  为什么这世界的形成,在一片浑沌的见性中,特别突出看见的作用呢?这是因为我们这个称为娑婆世界的三千大千世界,在华藏庄严世界海无边妙华光香水海中,是以金刚庄严为际,依种种色,风轮所持。也就是说这个娑婆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这种情况,在佛所描绘的宇宙(华藏庄严世界海)中,并不普遍。《华严经》中说:彼一切世界种,或有以十方摩尼云为体,或有以众色焰为体,或有以诸光明为体,或有以宝香焰为体,或有以一切宝庄严多罗华(花)为体,或有以菩萨影像为体,或有以诸佛光明为体,或有以佛色相为体,或有以一宝光为体,或有以众宝光为体,或有以一切众生福德海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众生诸业海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佛境界清净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菩萨大愿海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佛方便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刹庄严具成坏音声为体,或有以无边佛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佛变化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众生善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佛功德海清净音声为体,如是等,若广说者,有世界海微尘数。构成的娑婆世界,自然看见作用在其形成过程中显得特别重要。

  佛说十二因缘的第一条,就是无明缘行是导致、产生的意思。妄念萌动,由此产生了的结果,似乎是产生了对象化的外部世界,但这外部世界其实是由到的,所以的真正的结果是产生了”——能确定存在的观念,就像笛卡尔说的我思故我在,佛称之为。因此说,行缘识

  弄清楚行缘识而不是行缘色很重要。因为前面说过,无边的虚空及虚空中的世界万物,都是妄念的瞪发劳相,无有实体。那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不是实实在在的吗?而且,在这世界中有无数众生,是某一众生的无始无明造成了这个世界呢,还是这世界中所有众生的无始无明共同造成了这个世界呢?这个问题看上去相当有道理,其实,隐含着一个由我们的经验与思维习惯造成的错误前提,就是行缘色,无始无明造成了虚空与其中的世界。佛从来没有说过行缘色,而只说过行缘识无始无明产生的只是,即受局限的妙明真心,受局限的见性。见性受了局限,才分出内外此彼来。局限内的是认识主体,能见,我;局限外的是认识客体,所见,世界。佛说,只要清除这局限,就没有什么内外此彼、主体客体、能见所见、我与世界的区别;但众生却认为这局限是绝对的,怎么可能消除呢?反而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这局限上,只打算怎么把它巩固与扩大。这个受局限的见性见到的世界,从本源、本体,绝对意义上来说是虚幻的,因为只要局限消除就不存在了;但相对受局限的见性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你主观想否认、想逃避也否认、逃避不了,因为局限还在。同样的局限造成见性见到同样的环境,见性局限相同的众生佛教叫众同分,它们见到的同样的环境佛教叫器世间,又叫依报。众同分众生生活在它们的见性造成的同样的器世界中,一点也觉察不到其虚幻性,感到实实在在的,这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这个形成之后,又要把自身再对象化,就像人要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面目一样。也要使自己具有外部形态,如同自己所见到的一样。这样,就依附或寄寓到某种形态的上去,也跟其他的一样,有了名称,这就叫识缘名色

名色形成后,本来浑然一体的见性开始分化,分为视、听、嗅、尝、触及抽象、分别等各种感觉能力。因其攀援性,名之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因其为外部信息进入的六条通道,又称为六入。六根形成之初,活力不强,表现为被动接受,故说名色缘六入

感觉能力分化后,对外界的感觉就精细化了。就像社会实行分工,刺激生产的发展一样,感觉分化后,主动性也增强。这种主动性称为六入缘触

  有了同外界更多的信息交流,接着就产生了对外部信息的评价。这种评价是一种混和着感性与理性的直觉,称之为有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三类,此为触缘受。

  有了直觉评价,就有了选择的倾向,厌苦爱乐,故而受缘爱

  既有所爱,自然不能守株待兔,要去觅取、获取、争取、猎取、夺取乃至窃取,这就叫爱缘取

  取来之后,为我所有。能吃进肚子里的,化为营养,养我肉体。不能吃的,为我所用。或美化装饰我,或为我所役使,或增强我的能力,或供我观赏把玩,反正是属我支配利用,满足我身体与情感之所需,这便是取缘有

  不断地取他物为己有,新陈代谢,吐故纳新,整个过程,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命,故而叫有缘生

  有生必有灭,有成必有坏,有得必有失。谁不希望永生,但生命必然伴随着病灾、衰老与死亡,这是没有办法的,生缘老病死。现在世的,就是造成未来世,这样,就构成了连续不断无穷无尽的循环。

  以上是借十二因缘来说明佛教的宇宙发生论。

  但佛教说十二因缘,一般是从具体生命不断轮回的角度来说的。从这角度来说,也有二种说法。一种无明是指开始论说的某一世的,指这之中固执于实有,局限绝对的那些心理因素,佛教称之为染法。由这识中之染法,造成种种业(善业、恶业、不善不恶谓之无记业);这是无明缘行。业造成异熟识,即这一世死后脱体的灵魂,像个电脑软盘,记下了这一世全部的业及其综合结果,这叫行缘识识缘名色,是指灵魂已投入下一次轮回,但色身尚未真正形成时的状态,名色即名义上的,对来说它虽然应该被称为色身,但这色身却还没有形状。佛教中称之为中有身中隐身,类似我们现在所说的信息。信息是一种名义上的物质,是一种不具物质形态的物质。名色缘六入六入是指已开始发育的胚胎细胞,虽然器官尚未成形,但却已经有了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能力。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是指胎儿一步步的发育过程。佛教说有胎、卵、湿、化四种生,以胎生为例,是便于人理解,卵、湿、化三生也差不多。有缘生指胎儿离开母体出生了。以后与前述相同。

另一种说法专以人为例,前面一样,名色指胎儿发育期,六入指六根具足可以出生时,指二、三岁与外界只有接触,未别苦乐之时。指六七岁对苦乐有了分别。指十四五岁生出种种爱欲。指成年人的种种贪求行为,相当于前世的即为行的结果,相当于前世的是指未来世的出生。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到,无明的具形。形成了,就形成了,我执也因此形成了。所以破我执,以对的正确认知为关键。

唯识论论证了不仅人类存在的根本依处,而且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的本源都是阿赖耶识。阿赖耶识中所藏之种子,由于缘起而形成现在,同时又造作未来,宇宙之一切都是“唯识所变”,“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但如果对唯识论所述一知半解、望文生义的话,也会产生到底是“识”实有,还是“空相”实有的疑问。《成唯识论》中说:“为遣妄执心、心所外实有境故,说唯有识。若执唯识真实有者,如执外境,亦是法执。”“识”的“实有”,是相对“境”的“实无”而言的。“识”法相对“空相”,则是“空相”实有,而“识”法实无。还是“识不异空,空不异识;识即是空,空即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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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本句正面描述空相。

生灭,是从时间维度上来定性的。也是众生最关心的问题。凡生命体都把生命永恒作为生命的第一目标。佛教将出发点和归结点定为“了生死”。

垢净,是从性质上去定义的。垢,又称为“染”。垢法,就是恶法;净法,就是善法。但佛教中所说“善”“恶”与我们通常所指的“善”“恶”概念有一致、重叠,却更有不同。我们通常所指的“善”“恶”,是社会伦理概念,以是否有利于人的社会化生活作衡量标准。有利于人的社会化生活的言行就是善的,有害于人的社会化生活的言行就是恶的。而佛教所指的“善”“恶”,则以是否有利于生命质量提高为衡量标尺。

如果把生命体的质量设想为一个个层次,最高的层次就是佛,最低的就是地狱鬼,众生在成佛之前,就在十地大菩萨与地狱鬼之间的各个层次上轮回(如果以报身——报应身论,则众生在七地菩萨和地狱鬼之间轮回;如果以愿力、业力论,则众生在地狱鬼与五地菩萨、阿那含果声闻众之间轮回;如果以修行是否退转论,则众生在地狱鬼与初地菩萨间轮回)。善业,就是有利于众生在分段生死的转世中提升生命所处层次的言行;恶业,就是将使众生在转世中降低生命所处层次的言行。言行如果对生命层次的升降没生什么影响,佛教就称之为“无记”。据说,行一件善事报五百世,做一件恶事也报五百世,报应是一世世递减的,善报恶报都是以隔一世为最重,到五百世就微乎其微了。《五灯会元》记有一则故事,“百丈山怀海禅师每上堂,有一老人随众听法。一日众退,唯老人不去。师问:‘汝是何人?’老人曰:‘某非人也。于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因学人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某对云:“不落因果。”遂五百生堕野狐身,今请和尚代一转语,贵脱野狐身。’师曰:‘汝问。’老人曰:‘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师曰:‘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作礼曰:‘某已脱野狐身,住在山后,敢乞依亡僧津送。’师令维那白椎告众,食后送亡僧。大众聚议,一众皆安,涅槃堂又无病人,何故如是?食后师领众至山后岩下,以杖挑出一死野狐,乃依法火葬。”“野狐禅”的出典就本于此。虽然一语转错落五百世野狐身,但到第五百世,他已经可以化现人身随众听法,因此有了听闻正法、脱野狐身的机会,可见此恶报影响已相当小了。也有人因过去世善业而得人身,又由于过去世恶业得灾难、疾病等报应,或者贪嗔痴严重,容易造业,种下未来世的苦因,故有人中天神、人中人、人中阿修罗、人中畜生、人中饿鬼、人中地狱鬼之说。可见善业、恶业之报,在决定转世层次上综合校量,而具体报应却是泾渭分明,并不相互抵消的,更不会修行好了不落因果。所以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为区别人间社会的“善”、“恶”,佛教又将之称为“染”“净”法。染、净法又是从修行角度说的。佛教将因地上的妙明真心视为无瑕之白璧,恶业就是在白璧上染垢,善业就是将染在白璧上的尘垢擦净。即是神秀偈语:“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所说的意思。

但有善、恶,染、净,因、果,就因为有“我”,没有“我”执,因地上的空相(本来面目)原是没有这些讲究的。所以,惠能的偈语:“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直指本性,是行的深般若波罗蜜多了。

增减,是从数量上来说的。数量的变化会引起质量的变化,这是辩证法的一条重要原理。但佛教认为质的飞跃往往不是、主要不是数量的增加引起的。《金刚经》的核心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无住相”,此“相”,一是“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一即布施的数量相。经中反复说:“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但“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为什么?因为此菩萨“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因此,佛说:“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生灭、垢净、增减,都只能对诸法(结构)进行描述、定义、度量,对空相则完全没有意义。

一上来对舍利子说的两句话,第一句说明空相与诸法的关系,空相与诸法是不同层次又相对待的两个范畴。第二句说明空相的定义。因为空相是最高层次最基本最大的概念,所以空相无法用“是什么”来定义,只能用“不是什么”来定义。从哲学体系来说,第一句说了体系的基础公理,第二句说了体系的基本范畴。作为逻辑系统(佛教叫“言说”或“文字般若”)的基本范畴与基础公理,是只能规定,不能讨论,不能证实或证伪的。但基本范畴与基础公理确立以后,就可以展开推理了。以下就是深般若波罗蜜多的逻辑体系的推导。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这是推理的第一步。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从破五蕴法开始,现在关于空相的一系列推论,也从五蕴法开始。

前面说过“空不异色”、“空即是色”,现在又说“空中无色”,从逻辑上说,好像是矛盾的。既“即是”,怎么又可能“无”呢?既“无”,又怎么“即是”?这就要正确理解“无”的意义。佛教的逻辑构成是立体的,说到“有”、“无”,有现象层面上的,可以称之为形“有”、形“无”,假“有”、假“无”;也有本质层面上的,实“有”实“无”。佛教认为,一切有条件的存在(包括生命体、物理体及其功能),都是假“有”而实“无”。所以,说一切存在物的“无”,并不是说其不存在,而是说其存在是变化不息的,是不永恒的。佛说,众生无常、乐、我、净,唯佛有常、乐、我、净,不是说众生在世俗(现象界)意义上没有常、乐、我、净,常、乐、我、净本来是世俗生活中产生的,用来描述世俗生活的概念,而是说在本质上众生无常、乐、我、净,与佛相对来说众生无常、乐、我、净,众生以为的常、乐、我、净是低层次的常、乐、我、净。说“空不异色”、“空即是色”,虽然着眼于“起用”,但还是从现象层面是立说的。说“空中无色”,就从本质层面上立说了。着眼点还在“起用”。

说“空”中无“色”,意在阐明,空相即在借色法起用时,也不受色法的局限。凡“法”,既有功用,必有局限,但行深般若波罗蜜多的菩萨摩诃萨借法起用,就不受法的局限。《首楞严经》记载观世音菩萨说:“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薰闻修金刚三昧,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我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我于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现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我于彼前现大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我于彼前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我于彼前现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我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乐为人主,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主族姓,世间推让,我于彼前现长者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其居,我于彼前现居士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我于彼前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复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乾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紧陀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陀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薰闻修,无作妙力自在成就。”所现一切身,都是借色法起用。众生只能一心对应一色身,有些众生能有变化身,像《西游记》说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化身,身上每一根毫毛,吹口气,都能变出一个孙悟空来,然而这些变化身终究有限得很,不像观世音这样的十地大菩萨能“化身千百亿”。而且,观世音菩萨的化身和孙悟空的变化身的本质差别在于,观世音菩萨是应化身,是根据有求的众生而化现的色身;而孙悟空的变化身,是有“我”身,是根据“我”的需要变化的色身,犹如人的化装,万变不离其宗。菩萨摩诃萨的化身则是普度众生的需要,普度众生的一种有效手段。观世音菩萨是有求必应,所以化身无限,因为众生的需求无限。

因此,“空中无色”,这个“无”可以理解为超越、扬弃。“空中无色”,就是空相超越了色法。“无受、想、行、识”,空相超越了受。想、行、识法。

《金刚经》中佛说:“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佛把法比喻为筏。筏是渡河用的,渡到彼岸,筏就没用了,如果还把它背在身上走路,那就是愚蠢之举了。某菩萨可能是主修某一法门,如观世音菩萨由修耳根得圆通法门,但得圆通法门后,应知非修耳根一途方能得圆通法门,也不是不修耳根可得圆通法门。修什么法与修到什么境界没有必然联系。不是修什么法可到什么境界,到了此境界,再修什么法,又可到什么新境界。譬如入地菩萨,某一地主修什么波罗蜜,到上一地再主修什么波罗蜜,都只是方便说法,其实是对某地(层次)菩萨行境界的描述。所以,修佛法与学校教育不同。学校教育,某年级学某些课,考核及格,予以通过。毕业文凭就标志学生的知识水平,而掌握一定的知识,就意味着具有相应的能力,一般来说,一个大学毕业生,能力高于中学毕业生,是正常的,而中学毕业生的能力高于大学毕业生就反常了,就是特例。在这种话语系统里,法执是普遍的,也是必然的、必须的,因为十年寒窗苦读得来的知识,是文凭持有者的能力证明,是其安身立命之本。故而,他必须将学得的知识价值绝对化、神圣化,这是使“我”的能力坚固化、使“我”有价值的需要。法执归根结底还是源于我执,但我执破了以后,却不能自然而然就破了法执,因为还有“我”非实有而“法”实有的陈见在。修佛法与课堂教育学知识根本不同,但普通人开始总不免以学校学知识、拜师学技能的模式来理解修行佛法,所以佛说法,随说随扫,一再强调“无一法可说”,“无一法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就是要听法受众明了法的局限性,明了法执对修行的障碍。

空中无色,还可以从修证角度来理解。《金刚经》中,佛反复问:“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告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因为转轮圣王一样有三十二相。又告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又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这就是从修证角度说“空中无色”。把一些现象(色)的标记(如三十二相,来、去、坐、卧)理解为就是某种本质(如来)的反映,不见这些标记就不具这样的本质,或一见这些标记就认定具有这样的本质,都可能“认贼作父”、“走火入魔”。以这样的思维方法去教人,就是“行邪道”了。

空中无色,也可以从是否“无色”,来看人是否真证得了空相。一个人用“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来说明自己喜欢读书,即便他的言辞十分诚恳,也不是真喜欢读书的人。不是说书中没有“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但真喜欢读书的人,不在乎这些,而在乎读书中获得的愉悦。“书中自有”云云,照佛教的说法,叫“欲钩牵引”,用你的欲望作为钩子,牵引你入门,是浅层次的方便说法。入门后如果还是只惦记着“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等“书”外之物,说明你身在门内心在门外,终究还是在门外,不是一个读书人。所以,不能用是否通过读书获得了“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等,来认定他是否读书人;倒可以从他读书是否在乎“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等,来看出其是否读书人。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就不再赘言。

无眼、耳、鼻、舌、身、意

眼、耳、鼻、舌、身、意,是谓六根。六根的定义,充分体现了生命哲学以功能态给概念下定义的特性。但如果不了解这一特性,把六根理解为六器,就会对佛教论述产生种种误解。

六根中的“意”根,就是初级的抽象思维能力。相对“意”根的“意”识,与我们今天的“意识”定义不同,是指对初级的抽象思维结果(如概念)的了别。

无色、声、香、味、触、法

色、声、香、味、触、法,现在讲解《心经》者多称之为“六尘”。这里的“色”,指的是“色”尘。“尘”是“根”所对物,为根所缘。色尘与眼根相对,为眼根所缘;声尘与耳根相对,为耳根所缘;香尘与鼻根相对,为鼻根所缘;味尘与舌根相对,为舌根所缘;触尘与身根相对,为身根所缘;法尘与意根相对,为意根所缘。

“尘”,实际有两个概念。《佛学大词典》“尘”词条释文:

一,梵语rajas,巴利语raja。为显色之一。即青、黄、赤、白、云、烟、尘、雾等十二种显色,与方、圆、长、短等八种形色,合为二十种色法,共为眼根之对象。据俱舍论卷十二载,尘又有微尘、金尘、水尘、兔毛尘、羊毛尘、牛毛尘、隙游尘等分别,七个极微,合为一微尘;七个微尘,合为一金尘;七金尘合为一水尘;顺次类推。此处,尘意指微细之物质。尘常浮动,且附着于他物而染污之,故喻称烦恼为尘垢、尘劳、客尘,或俗尘。[长阿含卷一大本经、佛本行集经卷三十四转法LUN品]

二,梵语artha, vis!aya。真谛等旧译家将之译作尘,新译作境或境界。为引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感觉思惟作用之对象、对境。计有六种,即色、声、香、味、触、法,称之六境、六尘。译作尘,盖取色等六境具有染污情识之义。[大毗婆沙论卷一三二、卷一三六、俱舍论卷一、卷二、成实论卷四根尘合离品]

但译作“尘”,除了取“尘”的“染污情识之义”外,还有从显色之一的“尘”与眼根的关系引申出来的一种观念,即“根”不仅有攀缘性,还有和合性。按照印度传统文化对世界构成的认识观念,物体是有无数的“尘”组成的。为什么我们看到的是物体而不是之间其实有巨大空隙的无数尘呢?这就因为眼根在攀缘的同时又有和合性,把无数尘和合成一个整体。同理,耳根把声尘组合成声音,鼻根把香尘和合成香气,舌根把味尘和合成滋味,身根把触尘和合成触觉,意根把法尘和合成法相。这里,除了意根与法尘外,其余都可援引经验事实支持,易为受众接受。但正因为与经验事实关系较密切,容易将“根”法与“尘”法执为实有。所以,新译将artha, vis!aya译作“境”,就是为了表示与这种观念的区别,以下我称“色、声、香、味、触、法”为“境”。至于“境界”,一是容易与后面说到的“界”的概念混淆,二是容易与我们通常以“境界”指修行达到的相当层次的意义混淆,故一般解经者不取此译。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佛学大词典》“界”词条释文:

梵语dha^tu 之意译。音译为驮都,含有层、根基、要素、基础、种族诸义。(一)界为各种分类范畴之称呼,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而产生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合称为十八界。又如地、水、火、风、空、识称为六界。此外,欲界、色界、无色界称为三界;此‘界’有接近于‘境界’之意。唯识宗即将一切法之种子称为‘界’,有要素、因之意。[杂阿含经卷十二、相应部因缘篇第一、六十华严经卷五十八、法苑义林章卷五本](二)梵语动词之语根,称为字界。

从此释文可以看出,眼界乃至意识界的“界”,指的是类别。前面讲了六根、六境,合称“十二处”,再加上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合称“十八界”。具体的某界(如眼界),就由根(眼根)、境(色境)、识(眼识)三者组成。(按照“十八界”的称谓,“眼界”应该是“眼三界”的简称,由眼根界、色境界、眼识界组成。)六“识”以了别为性,六根缘六境,却不能分别所缘之境,一定要“识”的加入,才能对所缘之境定性、定位,才有意义。佛教通过这样的逻辑方式,把生命体的存在形式解析为蕴、处、界的存在。在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中,色、声、香、味、触属色蕴,法境属心法中的识蕴。而六根、六识都属心法。这样的解析,就把物理现象(色法)归结为心理现象(心法),目的是为了便于证明存在的虚幻性质。但因为言说的周全性、逻辑的严密性,却使受众在接受这种雄辩的方便说法的同时,产生了蕴、处、界诸法实有的深刻印象。故此,破法执先从蕴、处、界法破起。蕴、处、界诸法是世间法,又称有为法,是佛教破我执时对众生世界的解释,非了义的方便说法。从本质上说,凡说法,文字般若,都是方便说法。但方便说法,相对不同根性、不同觉悟程度的受众,还是有层次不同,分了义与非了义、胜义谛与世俗谛。“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从说法角度说,就是胜义谛对世俗谛的否定。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本句破十二因缘法。以上蕴、处、界法是世间法、有为法,十二因缘法是出世间法、无为法,从本句开始破无为法。

“有为”、“无为”是翻译佛经时从道家经典中借用的概念,这种翻译方法叫“格义”。借用道家经典的概念,自然有相通之处,但更要注意的是相别之处。相通之处在“无为”不是“不做”,而是对“有为”这种行为方式的否定与扬弃、超越。不同之处是,道家分别“有为”、“无为”,着眼点在为者的意志,有为是为者的自我意志太强,无为是对其的纠正,要“道法自然”。而佛教分别“有为”、“无为”,则着眼于因果。有为法是有因有果法,是受因果规律制约的法,而无为法是要摆脱因果制约的法,要超越因果规律的法。

上座部一切有部认为无为法有三类,称之为“三无为”: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

虚空无为,是指虚空以无障碍为其体性,不管其中是否有事物存在,虚空总是遍满一切处,不障碍他物,亦不为他物所障碍。由于其体常住不动的无为法,使一切事物能于其中存在、活动。

非择灭无为,是指“诸法由于缘缺而灭”所显的一种灭相。因为此灭不是因为依据智慧选择的结果,所以称为“非择灭”。所举例子是,“眼识与意识倾其全力共专注于色境时,同一时间内的其余声、香、味、触诸境一时俱灭,其时虽有耳而不能闻声,乃至虽有身而不能感触,因为眼及意识注色境时,身等诸识住在未来世,没有生起的可能,而且是永远的不生,即使眼识灭后耳识于第二刹那复生,但已不是前一刹那的耳识了。”《中华佛教百科全书》的这段释文,专业术语多了些,一般读者读起来可能有点吃力;但当我们专心致志地“看”时,其它感觉器官仍在,而其它的感觉却一时都消失了,而且其它感觉是永远的消失,当你从专心致志地“看”的状态中摆脱出来,又能听到周围的声音,然而你决不能知道刚才全神贯注时耳朵所接受的声音信息,这样的经验是每个人都有体会的。佛教认为,诸法是由各种条件(缘)和合而成的,缺了一个条件,这个法就可能不存在(灭),所以说非择灭无为,是诸法由于缘缺而灭的无为。人的死亡,自然就是非择灭无为。

择灭无为,又作“择力所得灭”、“择灭”,指依智慧简择力断烦恼,所显的一种寂灭真理,如涅槃、解脱即是。

由此可见,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只是择灭无为的比兴、铺垫,是要通过说明无为法在经验层面上的存在,来使人相信超经验层面上择灭无为的存在。大乘唯识宗的“六无为”,理路实际是一样的,只是把比兴说实了(如“虚空无为”),又把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更具体细分了(择灭无为分为择灭无为与真如无为,非择灭无为分为非择灭无为、不动无为与想受灭无为)。无为法的核心就是择灭无为,说无为法是“离生灭为作的无因无果之法”,“若法无生无灭,无因无果,得无为相,是无为义”,就是说无为法能超脱因果律的制约,最主要是超脱“有生必有死”的因果律,。因此,就把求超脱六道轮回、了生死的修为法门称为“无为法”。这样,无为法就被理解为即出世间法,有为法即世间法。

十二因缘法,是辟支佛法。辟支佛,梵语pratyeka-buddha 之音译,意译作缘觉、独觉。有二义:()出生于无佛之世,当时佛法已灭,但因前世修行之因缘(先世因缘),自以智慧得道。()自觉不从他闻,观悟十二因缘之理而得道。这两义基本一致,但有所差别。依照第一义,在无佛之世,辟支佛不一定以观悟十二因缘之理而得道;依照第二义,在有佛之世也有辟支佛,自觉而不从佛闻法而得道。所以,《法华经·譬喻品》又说:“若有众生,从佛世尊闻法信受,殷勤精进,求自然慧,乐独善寂,深知诸法因缘,是名辟支佛乘。”所谓“从佛世尊闻法信受”,是说过去世必定有依佛听法作声闻众时,非现在世必依佛听法。所谓“乐独善寂”,就是不以僧侣身份和众而修。

依小乘、大乘的两分法,辟支佛乘与声闻乘同属小乘;依小乘、中乘、大乘三分法,辟支佛乘属中乘。辟支佛乘高于声闻乘,不在于一者自觉、一者从佛闻法,而在十二因缘法高于四谛、三法印等法。

十二因缘法之超胜,在引进了“无明”的概念。无始无明是某一不断在分段生死中轮回的生命结构产生的原因,也是一切生命结构产生的原因。初学佛者,经常有这样的疑问,说某个处于不断轮回中的生命结构(又可称之为“报身”)是因为妙明真心迷了以后产生的,修行就是证得妙明真心这本来面目,回复到妙明真心,这就是觉,佛就是觉行圆满的圆觉者,众生就是尚未开始觉悟乃至彻底觉悟的佛;那么,彻底觉悟以后,回复到妙明真心,此妙明真心还会不会迷呢?

《大方广圆觉经》主要就是回答这样的疑问的,而十二因缘法的“无始无明”概念的提出,也可以说是针对这样的疑问的。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因为一切生命结构从妙明真心中生出,就误认为妙明真心是生命结构发生的原因了。十二因缘法指出,妙明真心不是生命结构发生的原因,无始无明才是生命结构发生的原因。妙明真心与无始无明的关系,形象的说,好比水与水中生物(如鱼)的关系,鱼儿离不开水,但水不是鱼产生的原因。抽象的说,犹如能量和可利用(对人类来说)形式的关系。一切可利用形式都是能量的体现,但能量不是可利用形式发生的原因。无始无明还有使其产生的原因吗?没有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无始无明也是根本因。妙明真心和无始无明都是根本因,谁也不决定谁,谁也不派生谁。

但任何言说都是不能确切透彻的表达第一义谛的,任何比喻都是跛足的,上述比喻只能是妙明真心与无始无明从发生角度(因地)说的关系,而不能说明果地上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十二因缘法的意义,主要不在因地上,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出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而在果地上,无明灭(本经中称“尽”)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处灭,六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因地上十二因缘是解释性的,果地上十二因缘(灭、尽)是实践性的。没有实践性,解释性就没有意义。而从实践性上说,妙明真心与无始无明就不能以水与鱼的关系为喻。十二因缘法认为,可以通过从根本上打破自我意识(自认有“我”是无始无明的开始)及其产生的宇宙观的办法(无明灭),来逐步消解结构的局限性,使生命结构达到无穷大,等于无结构,等于和宇宙本原本体(动力)同一。如果还从结构意义上去理解佛,那么某佛的结构是无穷大,某佛的未来也无穷久远。如来藏是无穷大,如来藏中无数如来也是无穷大。无穷大中包含无数的无穷大。以数学术语来作比喻,妙明真心如一条直线,两端无穷的无穷大。直线上的任何一点都可以引出一条线来,众生就像在这条直线上引出的封闭曲线,不断的循环,看似无穷的,其实是有限的。修行就是在直线上发生曲线的点(无始无明)上将封闭曲线打开,打开后使之与直线完全重合,变成直线上有起点而无终点的射线。一条直线上可以引出无数条射线,直线无穷大,射线也无穷大,这就是无穷大包含无穷大。直线上还会在任何点上发生无数的封闭曲线,但不能说这无数的封闭曲线发生在与直线某部分重合的射线上。因为直线、射线、封闭曲线的本质都是线,所以,任何封闭曲线都有可能打开成为射线的可能性,这就是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但打开封闭曲线的动机的发生既是必然的,又是随机的,发生打开封闭曲线的动机,佛教叫初发心,初发心是个飞跃,是个质变,质变的发生是随机的、偶然的,但质变一定要由结构内部发生。佛、菩萨的一切努力,就是用各种各样的手段,以最适合打开这一结构、这类结构的方法,来启发某结构打开自身的封闭圈。从打开封闭圈,到使之重合到直线上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到彼与直线完全重合,就变成了有起点而无终点的射线,就与直线一样无穷大了。这过程再长,其间还有反复,但一旦打开开始,就不可逆转,所以《华严经》中盛赞初发菩提心功德。声闻乘、辟支佛乘可以理解为把封闭曲线打开,尽可能的拉直,从菩萨摩诃萨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开始,就是一点点的使拉直的线段与直线重合。

从这个意义上说,十二因缘法指明了无始无明是直线上的一个点。在一个点上可以生出一条封闭曲线,在这个点上也可以打开封闭曲线,使之与无穷大的直线重合,成为无穷大的射线。十二因缘引发的是结构突破(打开)自身局限的冲动,也即初发菩提心,善莫大矣。但十二因缘法既不是引发菩提心的唯一途径,从无明尽到老死尽也非修行的步骤、层次,因此对十二因缘法也不可执着,也要超越。

无苦、集、灭、道

苦、集、灭、道四谛法,是佛在菩提树下证悟妙明真心后,起至鹿野苑,为五比丘始说的法,此法称为佛初转法LUN之法。法LUN,是比喻佛说的法像轮子一样周行天下。初转法LUN,就是初次说法。四谛,又称四圣谛、四真谛,为圣者所见之真理。

四谛:一,苦谛,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六趣(“趣”又称“道”,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鬼道)的苦报,是为迷之果。二,集谛,贪嗔等烦恼,及善恶之诸业,此二者能集起三界六趣之苦报,故名集谛,是为迷之因。三,灭谛,即涅槃。涅槃灭惑业而离生死之苦,真空寂灭,故名灭。是为悟之果。四,道谛,分说有三十七道品(又称菩提分、觉支),以其中八正道(其一,正见,见苦是苦,集是集,灭是灭,道是道,有善恶业,有善恶业报,有此世彼世,有父母,世有真人,往至善处,去善向善,于此世彼世自觉自证成就。其二,正思惟,谓无欲觉、恚觉及害觉。其三,正语,离妄言、两舌、恶口、绮语等。其四,正业,离杀生、不与取等。其五,正命,舍咒术等邪命,如法求衣服、饮食、床榻、汤药等诸生活之具。其六,正精进,发愿已生之恶法令断,未生之恶法令不起,未生之善法令生,已生之善法令增长满具。即谓能求方便精勤。其七,正念,以自共相观身、受、心、法等四者。其八,正定,离欲恶不善之法,成就初禅乃至四禅)为主,此能通于涅槃,故名道,是为悟之因。其中前二者为流转之因果,故又名世间因果。后二者为还灭之因果,又称出世间因果。此四者都称为“谛”,是指明其为人生终极真理。而二者都先说果、后说因,是因为果易见,因难知,故先示苦果令人生厌离之心,然后使其起念欲断其因,又举涅槃之妙果使人生喜乐之心,然后促使其修道,这是为了诱引最劣小机发心修道的善巧说法也。

四谛法是佛教最基本的法门,按照四谛法修行,能得声闻(最高为阿罗汉)果。但四谛法只说到贪嗔等烦恼,及善恶之诸业,是造成三界六趣之苦报的原因,尚未如十二因缘法进一步探究造成烦恼与诸业的原因,更没有如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在破我执后进一步破法执,才能从阿罗汉的无余涅槃臻至佛的究竟涅槃。

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

本句中的“智”与“得”,一般理解包括蕴、处、界法,四谛法,十二因缘法在内的“智”,包括天人福报、声闻果、辟支佛果在内的“得”,这一句是对上述各句的总括。但这样概括,就没有把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之法包含进去。空相中有没有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法呢?按理也是没有的,所以佛说:“无一法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因此,本句中的“智”应该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中最高境界的智波罗蜜多,是十地大菩萨最为增上的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无智波罗蜜多,就是无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而“得”,指的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得佛果。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梵语音译,意译为“无上正等正觉”、“无上正遍知”等。“阿耨多罗”意译为“无上”,“三藐三菩提”意译为“正遍知”。佛陀所觉悟之智慧,含有平等、圆满之意。以其所悟之道为至高,故称无上;以其道周遍而无所不包,故称正遍知。大乘菩萨行之全部内容,即在成就此种觉悟。

为什么说空相中亦“无”智波罗蜜多等甚深般若波罗蜜多,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呢?“以无所得故”,具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圆融于妙明真心,也就没有因地、果地的差别,因地、果位,妙明真心、佛果,就像直线与直线上某一点开始的射线,都是但有因名假立的言说,并无实际。这样就彻底破了法执。

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

菩提萨埵,简称菩萨,自觉觉他者。本句说的“般若波罗蜜多”,不仅是指第六波罗蜜多,而是包括第七至第十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在内的总称,以下同此。经题中的“般若波罗蜜多”,也作如此解,鸠摩罗什正译为“摩诃般若波罗蜜”。“心无挂碍”,菩萨心之挂碍,与凡夫、声闻、缘觉有所不同。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叹净品第四十二》中有段相关经文,引如下:

佛言:“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以方便力故,不作是念:我施与彼人,我持戒、如是持戒,我修忍、如是修忍,我精进、如是精进,我入禅、如是入禅、我修智慧、如是修智慧,我得福德、如是得福德,我当入菩萨法位中,我当净佛国土、成就众生,我当得一切种智。须菩提,是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以方便力故,无诸忆想,分别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诸法空、自相空故。须菩提,是名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以方便力故无所碍。”尔时释提桓因问须菩提:“云何是求菩萨道善男子碍法?”须菩提报释提桓因,言尸迦:“有求菩萨道善男子、善女人取心相:所谓取檀那(引者注:布施)波罗蜜相,取尸罗(持戒)波罗蜜相,羼提(忍辱)波罗蜜相,毗梨耶(精进)波罗蜜相,禅那波罗蜜相,般若波罗蜜相;取内空相,外空、内外空,乃至无法有法空相;取四念处相乃至八圣道分相;取佛十力相乃至十八不共法相;取诸佛相,取于诸佛种善根相。是一切福德和合取相,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尸迦,是名求菩萨道善男子、善女人碍法。用是法故,不能无碍行般若波罗蜜。何以故,尸迦,是色相不可回向,受、想、行、识相不可回向,乃至一切种智相不可回向。复次尸迦,若菩萨摩诃萨示教利喜他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应示教利喜一切诸法实相。若求菩萨道善男子、善女人,行檀那波罗蜜时,不应作是分别言:我施与、我持戒、我忍辱、我精进、我入禅定、我修智慧;我行内空、外空、内外空,乃至我行无法有法空,我修四念处,乃至我行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应如是示教利喜他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如是示教利喜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自无错谬,亦如佛所说法示教利喜,令是善男子、善女人远离一切碍法。”尔时佛赞须菩提:“善哉,善哉!如汝为诸菩萨说诸碍法。须菩提,汝今更听我说微细碍相。须菩提,汝一心好听。”佛告须菩提:“有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取相念诸佛;须菩提,所可有相皆是碍相。又于诸佛,从初发意乃至法住,于其中间所有善根取相忆念;取相忆念已,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可有相皆是碍相。又于诸佛及弟子所有善根,及余众生善根,取相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可有相皆是碍相。何以故?不应取相忆念诸佛,亦不应取相忆念诸佛善根。”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罗蜜甚深。”佛言:“一切法常离故。”须菩提言:“世尊,我当礼般若波罗蜜。”佛告须菩提:“是般若波罗蜜无起无作故,无有能得者。”须菩提言:“世尊,一切诸法亦不可知不可得。”佛言:“一切法一性非二性。须菩提,是一法性是亦无性,是无性即是性,是性不起不灭。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若知诸法一性,所谓无性无起无作,则远离一切碍相。”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罗蜜难知难解。”佛言:“如所言,是般若波罗蜜,无见者、无闻者、无知者、无识者、无得者。”世尊:“是般若波罗蜜不可思议。”佛言:“如所言,是般若波罗蜜不从心生,不从色、受、想、行、识生,乃至不从十八不共法生。”

从这段经文可知,菩萨心之记挂,就是以心取相,就是对求道之法有所执着;因此障碍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的思维方式,与世间法完全相反,所以佛要一再强调。《老子》说:“为學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尽管《老子》这段话是针对君主行政说的,但思维方式与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是完全一致的,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之深意。

无挂碍故无有恐怖

什么会使修菩萨道者感到恐怖呢?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幻学品第十一》中说:

须菩提白佛言:“云何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无方便、随恶知识,闻说是般若波罗蜜惊畏怖?”佛告须菩提:“菩萨摩诃萨离一切智心修般若波罗蜜,得是般若波罗蜜,念是般若波罗蜜、禅那波罗蜜、毗梨耶波罗蜜、羼提波罗蜜、尸罗波罗蜜、檀那波罗蜜,皆得皆念。复次,须菩提,菩萨摩诃萨离萨婆若(一切种智,通一切种类之智)心,观色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观受、想、行、识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观眼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乃至意、触、因缘、生、受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于诸法空有所念、有所得。复次,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离萨婆若心修四念处,亦念亦得,乃至修十八不共法亦念亦得。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以无方便故,闻是般若波罗蜜惊畏怖。”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随恶知识,闻般若波罗蜜惊畏怖?”佛告须菩提:“菩萨摩诃萨恶知识,教离般若波罗蜜,离禅那波罗蜜、毗梨耶波罗蜜、羼提波罗蜜、尸罗波罗蜜、檀那波罗蜜,须菩提,是名菩萨摩诃萨恶知识。须菩提,菩萨摩诃萨复有恶知识,不说魔事,不说魔罪,不作是言:‘恶魔作佛形像来,教菩萨离六波罗蜜。语菩萨言:“善男子,用修般若波罗蜜为?用修禅那波罗蜜、毗梨耶波罗蜜、羼提波罗蜜、尸罗波罗蜜、檀那波罗蜜为?”’当知是菩萨摩诃萨恶知识。复次,须菩提,恶魔复作佛形像到菩萨所,为说声闻经,若修妒路(长行散文体佛经)乃至优波提舍(佛经中问答、论议部分),教诏分别演说如是经,不为说魔事、魔罪,当知是菩萨摩诃萨恶知识。复次,须菩提,恶魔作佛形像到菩萨所作是语:‘善男子,汝无真菩萨心,亦非阿惟越致(不退转)地,汝亦不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为说如是魔事、魔罪,当知是菩萨恶知识。复次,须菩提,恶魔作佛形像到菩萨所,语菩萨言:‘善男子,色空无我,无我所;受、想、行、识空无我,无我所;眼空无我,无我所;乃至意、触、因缘、生、受空无我,无我所;檀那波罗蜜空,乃至般若波罗蜜空;四念处空,乃至十八不共法空;汝用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如是魔事、魔罪,不说、不教,当知是菩萨恶知识。复次,须菩提,恶魔作辟支佛身到菩萨所,语菩萨言:‘善男子,十方皆空,是中无佛、无菩萨、无声闻。’如是魔事、魔罪,不说、不教,当知是菩萨摩诃萨恶知识。复次,须菩提,恶魔作和上(即和尚,高僧)阿梨(导师)身来到菩萨所,教离菩萨道,教离一切种智,教离四念处乃至八圣道分,教离檀那波罗蜜,乃至教离十八不共法,教入空无相无作,作是言:‘善男子,汝修念是诸法得声闻证,用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如是魔事、魔罪,不说、不教,当知是菩萨恶知识。复次,须菩提,恶魔作父母形像到菩萨所,语菩萨言:‘子,汝为须陀洹果证故勤精进,乃至阿罗汉果证故勤精进,汝用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当受无量阿僧祇劫生死,截手截脚,受诸苦痛。’如是魔事、魔罪,不说、不教,当知是菩萨恶知识。复次,须菩提,恶魔作比丘形像到菩萨所,语菩萨言:‘眼无常可得法,乃至意无常可得法,眼苦、眼无我、眼空,无相、无作、寂灭,离说可得法,乃至意亦如是。用有所得法说四念处,乃至用有所得法说十八不共法。’须菩提,如是魔事、魔罪,不说、不教,当知是菩萨恶知识。知已当远离之。”

从这段经文可以知道,菩萨在修行时,因为“无方便”(没有方便波罗蜜的智慧)与“随恶知识”(受到具有魔道、外道知识者的教唆、影响)的缘故,会在听闻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时感到恐怖。这是听说构成世界的诸法都是假有非实的恐怖,是闻知自己苦苦修行的无为法并非究竟,所得声闻、辟支佛果亦是但有名字并无实际的恐怖,是原有价值观崩塌的恐怖,是自我幻灭的恐怖,也就是对诸法记挂,将诸法、特别是出世间无为法作为价值、意义基点所带来的恐怖。所以要消除这种恐怖,唯有消除菩萨心对诸法的挂碍。破法执以后,就没有了法执带来的恐怖。

解本经者多对本句所指是菩萨心挂碍与恐怖未予充分注意,说了凡夫、二乘的挂碍与恐怖,固然也是方便说法,但如果对菩萨心挂碍与恐怖有了些概念,则对理解破法执的甚深奥义与本经的要旨可能有所帮助。

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本句说了两“想”,颠倒想与梦想。

佛教中说“想”,有两个义项。一,想蕴,五蕴之一,心法之一,也就是心的一种作用。“于境取差别相”,“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如果把“境”方便理解为独立于我们主观意识(心)外的客观事物,“想”作用就是在主观意识里形成与客观事物对应的种种印象(差别相),为形成概念提供条件。《佛学大词典》说,“(想)相当于现代语中‘概念’一词”,其实,“想”还不足以形成概念,唯识论认为,形成概念,主要是意与识(意识)的功能。二,观想,在意志的作用下,在心中形成某种印象。如在净土宗“修念佛时,即是住于归命想(一心归佛)、引摄想(为佛所引导)、往生想(往生净土)等三想之中”,修密法时要观想本尊、观想上师、观想字轮等。

综合“想”的两个义项,有个共同之处,就是“念”。《说文解字》:“想,冀思也。”《〈尔雅·释诂〉邢昺疏》:“思,思念也。”“想往”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想”。寄予希望的思念,比一般的思念更强烈、更持久,但还是以“念”为性。在开始修出世法时,修“念”是一种重要手段,修念佛,修四念住(身念住,观身为不净;受念住,观受为苦;心念住,观心为无常;法念处,观法为无我),以一念代万念,等等。这些正念,对治种种妄想与邪念,是有效的,但若因其有效,执念法为实,则又会成为挂碍。正念如此,何况颠倒的想念与虚幻的想念(梦想)。

“颠倒”是指违背常道、正理,以佛说的本真事理为标准来衡量。因此,若无般若智,就不知其颠倒。“颠倒想”由不同的角度,有几种说法:

一,二颠倒:众生颠倒,众生不知真理,为烦恼所迷惑。世界颠倒,众生迷失真性,住妄境界起诸倒见。这是从心(主观)、境(客观)相对待的角度立说的。

二,三颠倒:想颠倒,对于对象错误之想法。见颠倒,错误之见解。心颠倒,具有上述二种颠倒之心之自体即虚妄。这是从心法角度立说的。

三,四颠倒:有为之四颠倒,凡夫不知此世(迷界)之真实相,而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以不净为净,以无我为我。无为之四颠倒,声闻、缘觉虽对有为之四颠倒具有正见,然却误以为悟境是灭尽之世界,故不知悟界(涅槃)乃常、乐、我、净者。以上八种妄见合称八颠倒,或八倒。这是从破众生执见角度立说。

四,七颠倒:指想倒、见倒、心倒、于无常常倒、于苦乐倒、于不净净倒、于无我我倒等七者。乃三颠倒与四颠倒之合称。所说出自瑜伽师地论卷八、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三等。

五,十颠倒:常、乐、我、净等四颠倒,及贪、嗔、痴、过去因、未来果、现在因果等六颠倒,合为十颠倒。以‘四念处观’灭除四颠倒,以三善根观灭除贪等三毒,而以三世观灭除过、现、未三世之执着。

六,十二颠倒:想有为之四颠倒,见有为之四颠倒,心有为之四颠倒,总为十二颠倒。

上述还是凡夫、二乘的颠倒,从《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看,应还有菩萨颠倒。从上引经文看,菩萨颠倒有:一,于诸法空应无所念、无所得,却有所念、有所得之颠倒。二,修四念处乃至修十八不共法诸无为法应无念无得,却亦念亦得之颠倒。三,认入空无相无作之声闻证为实,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虚之颠倒。四,以证声闻果为乐,以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苦之颠倒。

菩萨梦想为:我是菩萨,我庄严佛土,我证佛果,我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等等。

菩萨行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破法执,就能远离菩萨的颠倒梦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究竟涅槃。

涅槃,梵语nirva^n!a,巴利语nibba^na之音译,意译作灭、寂灭、灭度、寂、无生,与择灭、离系、解脱等词同义。原来指吹灭,其后转指燃烧烦恼之火灭尽,完成悟智(菩提)的境地。是超越生死(迷界)的悟界,亦为佛教修行实践的终极目的,因此被称为佛教三法印(特征)之一,称“涅槃寂静”。佛教各乘各宗从不同角度对涅槃有不同的解释,据《佛学大词典》,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据部派佛教,涅槃即灭却烦恼之状态。其中复有有余(依)涅槃与无余(依)涅槃之分,前者是虽断烦恼,然肉体(意即残余之依身,略称‘余依’或‘余’)残存之情形;后者是灰身灭智之状态,即指一切归于灭无之状况。有部等主张涅槃乃一存在之实体,经量部等视涅槃为烦恼灭尽的状态之假名,而其本身并无实体。

二,中论等以实相为涅槃,实相又即为因缘所生法上之空性,故与生死世间无有区别。涅槃具足如下八味:常、恒、安、清净、不老、不死、无垢、快乐,称为涅槃八味。若以常、恒为“常”,安、快乐为“乐”,不老、不死为“我”,清净、无垢为“净”,则八味又可归之于涅槃四德。唯识宗称涅槃有四种: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有余依涅槃、无余依涅槃与无住处涅槃四种。其中,本来自性清净涅槃,略称本来清净涅槃、性净涅槃,谓一切事物之本来相即是真如寂灭之理体,乃指真如。无住处涅槃,即依于智慧,远离烦恼、所知二障,不滞生死之迷界,且因大悲救济众生,故在迷界中活动,又不滞于涅槃之境地。大乘佛教之涅槃教说即以此为特色。

此外,地论宗、摄论宗谓涅槃分为性净涅槃与方便净涅槃(藉修道去除烦恼而得之涅槃)二种。天台宗则分为性净涅槃、圆净涅槃(相当于地论宗等之方便净涅槃)与方便净涅槃(佛以救渡众生故,示现假身,缘尽而入涅槃。又作应化涅槃)等三涅槃。

三,小乘之声闻、缘觉入无余涅槃,再回心转向大乘之教,称为无余还生。同时,涅槃乃超离一切差别相状者(有为之相),故又称离相。净土宗称弥陀净土为涅槃之城,亦称无为涅槃界。

四,出现此世为人的佛(特指释尊),其肉体之死,称涅槃、般涅槃(般,为梵语pari 之音译,完全之义,意译作圆寂)、大般涅槃(大,即殊胜之意。又作大圆寂)。入涅槃又称入灭、薪尽火灭(薪喻佛身或机缘,火喻智慧或佛身)。涅槃原意指释尊之成道,但今大抵皆作无余依涅槃之意。刻绘释尊入灭姿态之画像或雕像,称为涅槃像。举行追慕释尊之法会,称涅槃会、涅槃忌、常乐会等。后世称僧侣之死为圆寂、归寂、示寂、入寂等。

究竟涅槃,就是佛的大般涅槃境界。

说到涅槃,《还吾庄子·齐物论》篇最后部分对此概念的现代解释有一番辨析,录如下:

顺便说一说世人对的误解。

  前文已经说过,东方哲学,佛教与道家,是唯动主义,以动力为本源与本体。从唯动主义哲学看来,西方哲学认为运动离不开物质,物质离不开运动,不存在没有运动的物质,也不存在没有物质的运动,这样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固然都是动力本体(本源)的体现,可以说不存在无,没有离开运动的,但没有,动力性本体不仅照样存在,识心寂灭,正可以回归到妙明真心,可以吾丧我,而且,这种回归,正是修行追求的目标。俄国佛学研究者舍尔巴茨基在《大乘佛教》一书中,企图以物理学热寂说的假设,来说明这种终极状态——“如何一方面能量不失,另一方面又因绝对的能量均衡而在涅界中无造作生起

  热力学第一定律告诉我们,能量是守恒的、不灭的,但第二定律,又称熵定律又告诉我们,能量只能不可逆转地沿着一个方向转化,即从对人类来说是从可利用的到不可利用的、从有效的到无效的状态转化。所谓熵,就是这种不能再被转化作功的能量的总和。热力学第二定律,预示地球乃至整个宇宙,最终都会失去一切可利用的能量,失去一切秩序,达到最大值的熵,即所谓热寂的最终热平衡状态。热寂的系统——地球乃至宇宙,在一般人听来是可怕的预言,是人类头顶上悬着的达摩克利斯剑,在舍尔巴茨基看来,却是为”——没有任何(物质与精神)的能量守恒状态找到了科学的依据,也就是说,现代物理学证明了没有的动力性本体(本源)的存在的可能性。从这一点来说,我是赞同舍尔巴茨基的这一努力的。但是,就我个人体会而言,现代物理学的概念、定律,根本无法言说东方哲学中的妙明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