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迦叶遗部,至东魏定武元年(543年),由般若流支译出《解脱戒经》一卷,其广律始终没有译就。
随着广律的译出,解释广律的论著也陆续译出,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毗尼母论》八卷、《摩得勒伽论》十卷、《善见论》十八卷、《萨婆多论》九卷、《明了论》一卷。这就是中国律宗的“四律五论”。
自广律译出以来,除《五分律》未曾弘通外,《十诵律》、《僧祗律》曾盛行于宋、齐、梁之间。江南一带多尊祟《十诵律》,关中及其它地方,则多尚《僧祗律》。可见,在律学初传中国之际,是诸律并弘,而《十诵律》却曾独领风骚数百年。但在中国佛教史上,最后弘通独盛、蔚成一宗的,只有《四分律》。
从以上律典的传译来看,法显大师对律学在中国的传播有着独特的贡献,对中国佛教僧团的制度建设更是功不可没。他在天竺求取的佛典,以律部为主。据《法显传》的记载,他在天竺游历十余年间,于巴连弗邑写得《摩诃僧祇众律》、《萨婆多众律》各一部,又于师子国写得《弥沙塞律》一部。法显带回的律典就包含了这四部律中的三部,其中《摩诃僧祇众律》,在他回国后即与佛陀跋陀罗一起在建康道场寺译出;《弥沙塞律》则由稍后刘宋时的佛陀什和竺道生等译出;《萨婆多众律》则因在法显回国时已有弗若多罗和鸠摩罗什译出了《十诵律》,所以未再有传译。即此可见,法显对中土佛教律法建设的重要贡献。
法显大师不仅为中国人民所爱戴,他的事迹也为外国朋友所赞叹。斯里兰卡史学家尼古拉斯·沙勒说:“人们知道访问过印度尼西亚的中国人的第一个名字是法显。”他还把《佛国记》中关于耶婆提的描述称为“中国关于印度尼西亚第一次比较详细的记载”。日本学者足立喜六把《佛国记》誉为西域探险家及印度佛迹调查者的指南。印度学者恩·克·辛哈等人也称赞说:“中国的旅行家,如法显和玄奘,给我们留下有关印度的宝贵记载。”斯里兰卡政府还把法显大师曾居住的村庄命名为“法显村”,重建法显村的工程已于1981年7月16 日正式开始,工程包括修建居民住宅、扩建学校、铺设道路、重修法显寺和香客休息室。这里成为中斯友好的象征。
今天我们纪念法显大师,继承与发扬的应是什么?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正像台湾法鼓山圣严长老于2003年9月10日在青岛举办的《法显与中国佛教文化——海峡两岸纪念法显赴印取经由崂山登陆159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所说, 今天我们在这里纪念法显大师,除赞扬他的愿力、苦行、贡献之外,我们还能为法显作些什么呢?这可能是我们此次座谈会更应关注的议题,认真考虑这些问题,如是否可以通过正常渠道与法显村、法显寺结为友好村、友好寺?是否可以将法显大师当年驻锡的寺院结成友好往来网络?是否可以将法显大师西行求法历程设计为“重走法显大师西行之旅”?是否能在“中斯”、“中印”、“中巴”友好年构想一些系列纪念活动?以便为将来的研讨会做好充分的准备。(作者: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