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修法
一、护摩法
梵语护摩,译云焚烧,烧除不净之作法也。元来护摩法者,印度一类事火外道之作法。此类外道,以火为天口,为令供物上达于天,以火烧之为烟,天食之,令人获福。密教取其法,设火坛,烧乳木,为以智慧火烧烦恼薪以真理之性火尽魔害之标帜。如大疏云:外典净行围陀论中,有火祠之法。然大乘真言门,亦有火法。所以尔者,为摄伏一类,故以佛韦陀事而摄伏之,然其义趣,犹如天地不可相并。又云:护摩是如来慧火,能烧弃因缘所生灾横。又云:烦恼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饭。佛法之护摩有二种,一内一外。外护摩者,择地作坛,中央备炉,设种种供物及他器具。召请本尊等众,安置于坛上。于炉中燃火,顺次投供物乳木等于火中供养之,是曰外护摩。如大疏云:次释外护摩者,有其三种,一本尊,二真言,三印。一本尊者,本尊也,为供养故置之,随所宗之门而置之,或火中可有是曼荼罗位也。更问二真言者,炉置火处也,此即真言也,火中有也。三印者,印也,即是阿阇黎坐处,自身即是印也。当作外护摩时,令此三位正相当也,此三亦是净三业义。本三位谓身炉本尊,三位各有三位,本尊真言印也。净三业成三事(息灾增益降伏)也。本尊是意业,真言是口业,师身之印是身业,由此因缘,能净三业成三事。内护摩者,以行者自身,本尊火天,坛上炉火,俱六大所成,住本不生际。观此三平等不二,住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观。以此观智火,烧无明烦恼薪,是曰内护摩。如大疏云:护摩是烧义也,由护摩能烧除诸业。以一切众生皆从业生,由生转业,轮回无已。以业除故,生亦得除,即是得解脱也。若能烧业者,名曰内护摩也。从于何处得解脱耶,谓从烦恼业苦而得解脱也。既离世间,即生种子,所谓白净菩提心也(中略)。此中能烧,即是智也。不得此内护摩意,单作护摩,则与事火外道无异。如大疏又云:若真言行者,但作世谛护摩,不解此中密意,则与韦陀火祀不相滥耶。
二、四种法
密教之祈祷法,其数虽多,约之不过息灾增益敬爱调伏四种,是曰四种修法。息灾法,从月一日初夜时起首,至月八日一期满。于本尊前,涂拭圆坛。观本尊作白色,所献华果饮食并自身衣服皆作白色,涂香用白檀,烧香月枕水,点酥灯。行者面向北,吉祥而坐。以慈悲眼(坚固如山其眼不眴),分明称诵,不缓不急,与慈心相应。增益法,从月九日日出时起首,至十五日一期满。于本尊前,涂拭方坛。观本尊作黄色,所献华果饮食并自身衣服等皆作黄色,涂香用白檀加少郁金,烧白檀香,然油麻油灯。行者面向东,结莲华座,跏趺而坐。以金刚眼(爱重之心欢悦之眼)顾视,金刚语言而为念诵,与喜悦心相应。敬爱法,从二十四日后夜时起首,至月尽日一期满。于本尊前,涂莲华形坛。观本尊作赤色,身著绯衣,所献华果饮食等尽皆赤色,涂香用郁金,烧香以丁香苏合香蜜和烧之,然诸果油灯。行者面向西,结贤坐,以明目(明目者踊动数眴眼□是也)而摄伏之,称诵紧捷,与喜怒心相应。调伏法,从十六日午时或中夜时起首,至二十三日一期满。于本尊前,涂三角坛。观本尊作青色或黑色,身著青黑衣,献青色华臭华不香华及曼荼罗华等,饮食用石榴汁染作黑色,或作青色,涂香用柏木,阏伽用牛尿,以黑色华及芥子柏木涂香等,各取少分置阏伽中,烧安息香,然芥子油。行者面向南,丁字立,或蹲踞,以嗔恨眼(举眉斜目齿咬上唇)作色忿怒分明诵之,与忿怒心相应。兹表列大日千手等经轨所说四种修法坛场庄严如下:
息灾 增益 敬爱 降伏
坛形…圆 方 莲华 三角 大日千手轨
色……白 黄 赤 青黑 大日仁王
心……憺泊 悦乐 喜怒 忿怒 大日
眼……慈悲 金刚 明目 嗔怒 略出
慈悲坚固 欢喜开敷 极恶动摇 颦眉破坏 大本教主
慈悲 法 炽盛 忿怒 要目
座法…莲 吉祥 贤 蹲踞 大日
萨埵 莲 贤 丁字立 略出
念诵…默 不出声 出声 大声 仁王
时分…从月一日 从月九日 从十六日至 从二十三日 仁王
至八日 至十五日 二十二日 至月尽日
从一日至 从九日至 从二十四日 从十六日至 要目
八日 十五日 至月尽日 二十三日
起首…初夜 初日 后夜 日中或夜半 供养仪式
方角…北 东 西 南 略出大日
已上四种法,加钩召,名五种法。钩召,又名摄召,用半月形杂色坛,所向方随行者意乐,又起首用一切时。此五种法,皆有秘印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