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素食经历
我的记忆里,七十年代时候,家里不富裕,一年里也吃不上几次。吃过的肉类也不过三、四次,大约鱼一次,鸡一次、羊肉一次。第一次吃鱼是大约六岁,吃得很香;七岁时,奶奶家里的一只老母鸡死了,奶奶给我吃炖鸡肉,我那时还不懂事,后来父亲做梦说,那罪过不在我,而完全属于奶奶,因为我不懂事。还记得一次是父亲所在供销合作社的主任到我们家吃饭,父亲怕人家知道家里念佛,让我和客人一同吃了羊肉,记忆里吃的很香的;八岁的时候,去奶奶家(奶奶那年去世)看到生产队里杀羊,看到人们都买肉,我特别想吃羊肉,回去问大爷(伯父)买肉,他说不买。我心理那时感觉到非常委屈。我们大家一般的概念是不正确的,实际上“荤”,是带“草”字头,包括葱、韭、蒜等,“腥”,带“月”字边的,泛指一切动物。之后,听从了父母的言传身教,我们家里一直忌食荤、腥,就不再吃肉了,不仅不吃肉,还包括葱、韭、蒜鸡蛋等。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母亲为了考验我们,做了一次炒鸡蛋,那时特别想吃,但最终我还是抵制住了诱惑。那时其实我也不懂什么,只会背心经,也不解其义,只是知道,父母不让做的就不做,很听话。以后,就连带有鸡蛋的食品,如面包等也很少食用了。过了这一关以后,任何和荤腥有关的食物就再也不能引起我的食欲了,因为我看到是活的生命,而不仅仅是一盘菜。后来,当我自己能够独立研究经教,我方明白其中的道理,比如别人家煮肉,我闻到的不在是香味,而是呛的我喘不过气来,我只有掩鼻而过。 虽然经过了这一道关,但是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来。九十年代初,我们全家虽然学佛多年,但是父母由于在文革期间被一些运动搞怕了,因此,从来都是保密的,不让别人知道。我上班后,我工作的是市财政部门,这里插一句,不瞒诸位同修,我到财政部门工作,完全是佛祖的慈悲感应,九十年代初,要想分配到财政机关非常难,那么多的人挤破头都进不去,我在连自己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居然分进市财政,其实,当时,我自己也找过人,连市属企业都不接受,后来到县财政出差,了解到实际县财政也不肯接受收,只有我们自己家里人明白,这完全是佛菩萨的安排。因此,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刻意追求,,不去争名夺利,而是顺其自然,车到山前必有路嘛!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最有实权的政府机关,应酬很多,经常接受别人的邀请吃饭,我在这里遇到很大的难题。其他单位的人请客吃饭还可以应付,硬着头皮不吃,同饭桌的人问为何不吃肉,只好推说从小就不吃,或者说吃伤了。同时也会问,你的哥哥呢?父母呢?…….大家坐在一起,菜上来之前,大家男同事(朋友)先上一盒烟,你从小就不抽,可以!抽烟大家一般不劝。而后,菜上来了,有时虽然点过素菜,但一时上不来,或者厨师忘记了,其他推杯换盏之时,别人都在吃,我只有看着,实在也破坏整个气氛。别人说你不抽烟、不喝酒、还不吃肉,那就给你炒个西红柿鸡蛋吧?那就鱼呢?虾呢?要不肉末豆腐吧?不行!还是有肉末……我实在应接不暇,难以招架。后来科长给我的总结是“诸肉不吃”,而非“猪肉不吃”,司机说“带眼睛的不吃”、“带蹄子的不吃”。机关会餐时,局长来敬酒了,局长的面子你给不给?迫于无奈,我只好以酒来应付了,以免冷场,不过并非自愿,开始,别人不知道你能喝酒,一旦见到过你饮酒,以当地人们的热情和淳朴,那你以后就别再想逃过去了,所以酒戒难以受持,我在饭桌上拿起酒杯,实在是不得已作为应付场面的工具而已,其实我从心理是很讨厌喝酒的。上班后两年,我出差到石家庄,与会的二百人都吃肉馅饺子,我实在没的吃,只好饿着,上长途汽车后吃了一个水果罐头,顺便回了老家,也没顾的上给父母带点东西,母亲看到我的空瓶,开始有点难过,后来听我说了事情的原委时有流出了泪水。不容易啊!1996年时,我带领审计小组到市属企业审计时,午饭时上来一盘炸肉丸子,而我以为是炸土豆,吃得很好吃的,等快吃完时,我们小组的老局长才告诉我那是肉丸子,我听了之后,说啥也不再吃了,这也成了后来他取笑我的依据。其实按照戒律的要求,象这样的误食,并不在破戒的范围,应该属于开戒,破戒是从自己心里想吃而去吃的时候方为破戒,等上班四、五年后,我带的工作组成员在吃饭前主动给对方介绍我的吃饭习惯,慢慢地市县级的人们都知道我食素时,我才轻松了不少。
其实在这之前,我连三归、五戒都没有授,虽然没有受,但是我觉得在形式上是否受戒无所谓,关键是从心地讲能否做到,这也是不受而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