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最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新约》的“信我者得永生,不信我者下地狱”的教义。达尔文说这是一条“可咒诅的教义”,这是最恶毒的,灭绝人性的教义,正是因为这条教义,使得中世纪的欧洲成了人间地狱。佛教也讲地狱,但入地狱是做恶的后果,跟信不信佛没有关系,而且入了地狱,还可能再出来 。而基督教的地狱,却是以不信基督教为充分必要条件的,不管你是多么高尚,有道德得人,不信耶稣,还是要下地狱,而且还永世不得翻身。多么鸭霸的教义。所以说:中国多一个基督徒,便是多一个洋奴。一点不为过。
[ 本帖最后由 弘法士 于 2008-4-1 15:3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