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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佛教界代表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佛教界代表

河南省 永信法师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南省佛教协会会长、河南省嵩山少林寺方丈 湖南省 圣辉法师 中国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福建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天津市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学院常务副院长、福建闽南佛教学院院长、湖南佛学院院长、安徽九华山佛学院院长、安徽九华山甘露寺方丈、湖南长沙麓山寺方丈、福建厦门南普陀寺方丈、北京西山灵光寺方丈、天津大悲院方丈。 西藏自治区 新杂·单增曲扎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浪卡自县新杂寺活佛 广东省 明生法师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佛教协会会长 广州光孝寺方丈 甘肃省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七、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甘肃省佛教协会会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会长 甘肃省佛学院院长 拉卜楞寺院管理委员会主任、名誉主任 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席 第六世嘉木样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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