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纪章第十四
注:大道纲纪的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
注:大道无相以肉眼是见不到的,所以叫做夷,夷是无色之义。
听之不闻名曰希。
注:大道无声以肉耳是听不到的,所以叫做希,希是无声之义。
搏之不得名曰微。
注:大道无形以手是捉摸不到的,所以叫做微。微是无形之义。
此三者,
注:此夷、希、微、这三项。
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注:希、微,本不可以极尽其义,并不能以
言语形容出来,所以把他混合起来归纳于一理而强言也。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注:大道一理之真在圣而不增不光,在
凡夫而不减不昏。
绳绳兮不可名。
注:大道之真致于万物接续而不绝,不可以名。
复归于无物。
注:有形之万物灭而再归于无形之夷,希微也。
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
注:所以这叫做无形状之状,无形象之象。
是谓恍惚。
注:所以恍恍惚惚,此道如在之前后左右。
迎之不见其首。
注:但是要去迎上接见它时,却不能发现它的头角。
随之不见其后。
注:它是来去无驣进退无影所以也见不到它的尾影。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注:固执在万有主宰的古道上,而来配合现在万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注:若能知道到古道的原始,至于此者,这叫做大道的纲纪也。
道德经道纪章第十四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为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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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無處不自在 于 2008-4-5 21:3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