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佛法不但强调了「因果律」的复杂性,像前面所提到的「因中有果,果中有因」,更提出「三世因果」的说法,把「过去」、「现在」、「未来」给贯穿起来,然後对人类的行为和命运作一番合理的解释。不过究极言之,佛教这一套「三世因果」的说法,也是属於方便说,他仅是指出众生轮回的原则,在假设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三态中发生,不过他特别强调以人为为主体的「因果律」,还特别注重伦理道德的观念,由此才产生「因果报应」的学说,其目的在於由於万法「因果律」的解释,可以应用到伦理道德的「因果律」。像陶希圣先生在「我们急需明确的宗教政策」中说:
在中古,佛教盛行,中国未曾相随转化为佛教国家。到了近世,基督教进入中国,中国仍未转化为基督教国家。反之,自佛教至基督教,必须融合中国的伦理思想与思范,方才能够在中国立足生根。」
陶先生所言极是,佛教传入中国,必先由中国固有的社会组织的伦理典型相融化是佛教的华化,而其中「因果轮回」学说,深中於民族意识的底层,对於广泛生活的活动空间,具有至高无上的支配力量。而且中国人大多应用儒家的道德观念和佛家的因果观念互为表里,来范围人类的活动空间,解释人生的现象。
在古德的颂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古诗上也说:「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如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且听屠门夜半声。」佛说因果经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可见透过「因果律」的说明,可以使人更进一步了解佛家的「业力哲学」的重要。张澄基教授曾对「业力」下了一个定义:
「业力者,即控制一切自然界和道德界现象之因果律。」
张教授又把业力分成六类来说明:
(1)业力是一种力量(karma as a fore)。
(2)业力是一种神秘(karma a mystery)。
(3)业力是一种命运(karma as a fate)。
(4)业力是一种关系(karma as a relationship)可形成①极共业圈、②大共业圈、③国族共业圈、④各别共业圈、⑤不共业圈、⑥极不共业圈、⑦最极不共业圈。(5)业力是道德公共律(karma as a low of justice)。(6)业力是形成人格气质之一种力量(karma as a forcethatmolds man’s character)。
无论业力是指什麽?如果我们透过「因果律」的解析,我们便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原因和结果的「必然关系」。至於在「业力」影响下,人的「自由意志」是否会和「因果之必然性」相矛盾呢?不会的。按照「因果律」的分析,无论在什麽原因之下发生某些结果,只要这个「原因」和我们有关,那麽对我们的「自由意志」并没有绝对的约束作用。虽然我们可能要受到「其他人」(other people)、「环境条件」(environment conditions),甚至「个人的条件」(conditions in yourself如遗传气质heredit-ary predisposition、早期的环境early enacronment、习惯型态habit-patterns)之影响,像这些近乎不可抗拒的「驱策力」(urges)表面上限制了我们的「自由意志」,事实上,「自由意志」绝不会受「宇宙因果律」(universal causality)的约束。因为在这些限制条件的背後仍然具有因果关系存在。而人既是行为的「能作因」,在本质上,「自由意志」和行为之间乃构成了一种函数关系(function),但因各人背景不同,因此,「自由意志」的程度便会有大小的差别。例如,我们对於「欲望」的控制,有些人透过「自我锻链」(self-disciple)和「意志力量」(will power)即可达到,有些人则无法达到,其差异乃因各人背景的「因果」不同所致。
尽管我们在研究某一问题时有些外在因素,不是人力所能控制,但是那并不表示我们即无「自由意志」。在程度上,我们仍然能够自由地关心某些事,但是并不是「全部的事」,因为这并不能妨碍「因果律」的理论解析,即使说「自由意志」仍然在「因果律」的范围之内,可是要使「事件」发生的「充分条件」并不完全在我们所能控制的范围之内,就某些程度而言,我们仍然相对地具有「希望」和选择的「自由」,这或许就是我们的「自由意志」。
五、结论
由以上对「因果律」的解析,使人了解佛家对「因果律」的看法最为深入,这是由於佛家所讨论的范围不但含盖经验的层次,而且能贯穿时间的三态,像十二因缘说:无明、行是过去因;识、名色、六入、触、受等支是现在果,爱、取、有是现在因;生、老死是未来果,如此形成颠扑不破的「宇宙因果律」,才能对宇宙万法的原理作个合理的解释;另一方面,它可使众生对於「三世因果」论中明白「因果报应」的「必然结果」,令众生知所警惕,了解「业力」的果报,才不致为非作歹,如此才能维持社会秩序和建立人间净土,更进一步了脱生死,共证涅盘。
因此,从「因果律」的永恒性,将可令佛教的理论变为严谨地被建立起来,我们几乎可以从任何一卷佛经中,均可发现「因果律」,而且佛教除了以「因果律」用来阐明万法生灭无常的原理以外,最重要的乃是道德伦理的
「因果律」。虽然佛经中并没有直接应用逻辑解析的观点来解释「因果律」,但是我们却可以用逻辑解析的方法,来帮我们对佛教「因果律」作更进一步的了解。透过解析之後,对佛教的思想将会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因为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喜欢在「事件」发生後再去探讨「原因」,并且喜欢把「因果因子」(Causalfactors)之一当作是全部的原因,并认为如果这个因子是在当前,那麽其结果总会发生。其实,事件的发生背後必有很多相关的条件(即充分条件),只要因果条件具足,那麽「结果」总是跟著发生。所以米勒对因果的看法较为正确,也较合乎佛法的「因果律」。明白因果律,就如同稳住方向盘,走上人生的光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