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受辅者为中心的治疗法」(client-centered therapy)是第一个完全由美国心理学界发展出来并广为流传的心理学派,近来又常被人称为「以人为中心的治疗法」(person-centered therapy)。它的创始人是卡尔‧罗吉斯(Carl Rogers,1965年)。罗吉斯以其在自由神学(liberal theology)及临床心理学(clinical psychology)的背景,将类似马斯洛(Maslow)人本心理学(humanistic psy-chology)中「宽容」(permi-ssiveness)的专业精神注入他的谘商技巧中(马斯诺,1970年)。他因目睹权威式的精神分析而倍觉反感,所以发展出谘商师应对受辅者全然宽容的主张,这种宽容态度的前提是「受辅者的内在都具有成长及发展的潜力」。临床专家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自由自在的气氛,让受辅者得以尽情地探索内心以便更深入了解(自己),并逐渐重组对自己及周遭世界的真实认知。此外,治疗工作应涵括协助个人找到远离冲突之道,使受辅者能够平顺地与他人保持有意义的关系。「以受辅者为中心」的临床专家所关切的是受辅者的当下,而且行为是以目标为导向的,唯其需求及目标都是「现在」的一部分,而非过去或未来的。
罗吉斯主张受辅者所传达有关其人格的信息都是正确而且可信的。罗吉斯人格理论的主要特征是「以自我为客体」,他认为意识所体验的自我感受是可以传达给治疗师的。罗吉斯说心理治疗不仅是不必要,而且是有弊无利的愚行。因为受辅者对于一些讯息可能尚未做好妥善的准备,更何况诊断会促使受辅者视治疗师为「专家」而寄予依赖。诊断除了对受辅者的心态可能造成破坏性的结果之外,对治疗师亦然。行为改变与否应该是由受辅者来作决定,而非治疗师,而且治疗师所赋予的色彩越少,越不加入自己的成见,越能给予受辅者「无条件的正面关怀」(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这是改善受辅者心理健康的要素。
从一些治疗过程的研究,可以得知「以受辅者为中心」的治疗方式具有下列代表性的活动:尽最大而且持续的努力,从受辅者的说话、动作、表情等去了解其言语的内涵及心里的感受。尽量将这些了解的内容,以语言文字或宽容的态度向受辅者表达出来。陈述治疗关系的本质及限制。治疗师对于受辅者处理问题的能力具有信心。采行「以受辅者为中心疗法」的治疗师不尝试去直接促进(受辅者的)洞察力,也不给予劝告、赞美或贬抑,而只是提出问题及建议探索的范畴。大体而言,「以受辅者为中心的治疗法」所提出的是一种瓦解自我与重整自我的过程。重整能开阔视野,让感官及心灵深处体会到更为精确的象征符号,这是根据自己的感觉和体验再予以概念化的新价值观(取代多属模仿的、二手的旧价值观)。这种瓦解自我与重整自我的痛苦过程可由受辅者去实现,因为他会将治疗师的接纳态度予以内化,而且对于现实世间重新认知的困难过程,他也能够去处理。
什么是建设性人格转化的必要且充分条件?下面我将阐述罗吉斯的答案。
罗吉斯指出,首先,正面的人格唯有在人际关系中才会产生重大的转化,所以第一个条件是心理上的接触,即受辅者与治疗师双方均应察觉对方的存在。其次,治疗师必须对他的受辅者展现「无条件的正面关怀」,即治疗师应对受辅者各式各样的体验表示热忱的接纳,犹如自己也是受辅者生命的一部分。第三,治疗师必须以同理心来体会受辅者的经验,因此他/她必须试着将这同理心的体会传达给受辅者知道。第四,治疗师所怀抱的同理心与无条件积极关怀二者最小向度的有效沟通也是创造性人格转变的必要条件之一。
「以受辅者为中心」的观点流布广泛,已超出个人心理治疗的范围,其基本法则也被运用在教育、游戏治疗、团体治疗、工商企业管理、各种层面的宗教工作、谘商师及临床工作人员的训练等处。
为拒绝改变的受辅者提供另类的选择,是罗吉斯以受辅者为中心之疗法的动力所在,这也正是人间佛教的实用面。除非谘商师让受辅者自己去体认这痛苦的发现,重新定位道德观,同时谘商师本身也能觉察到自已是一个新发现,否则不可能将谬见转化为自性(本自具足的佛性)。治疗师经由实践人间佛教,以正确的方法引导心怀反抗的受辅者。如星云大师所说:「佛教的价值只有在我们完全奉献自我、诚恳帮助他人了解佛教的真理时才能找到。」(符芝瑛,第二十四页)
姑且不论「以受辅者为中心」的观点风行的程度如何,其立论对其他治疗学派所带来的挑战,已在心理学、心理治疗、辅导等领域中形成产生正面的影响。
亚伯特‧艾利斯
由罗吉斯的辅导方法,我们可以得知,唯有治疗师使用心理学上的模拟方式,才能发挥心理治疗的最大效果。艾利斯对数百个案例施予治疗后,发展出一种属于存在主义、实用主义体系的「理性情绪治疗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 RET),不但直接、积极,而且又能切中要点,和人间佛教的法门相类。我将简单介绍他的方法,以便各位了解二者相近之处。
理性情绪治疗法首先假设人们的情绪大部分是由自己的念头所造成,乃至被其操控。临床专家认为所谓的情绪是一种带有成见且强烈偏执的思想以语言的方式诠释出来。和念头及情绪有关的批判性语言是造成行为的偏差,这些都是内疚、挑剔、发怒、骄瞋等念头化为情绪表现出来的结果。「这个好。」「那个不好。」凡此武断的结论(念头)决定了「这」与「那」的命运。如佛陀及理性情绪治疗法所强调,我们可以藉由控制自己的想法来控制自己的感觉。将这种理论应用到人间佛教的一种作法是,禅坐时观想忿怒的对象已将心中的自我对话由负面转为正面,藉以便引自己忿怒的念头、情绪,转而为平等的舍心。舍心不易生起,也难以保恁,于此,理性情绪治疗法可以协助我们将忿恨的语意或促使忿恨的心理予以消除。佛教的作法是藉由观想慈悲,避免恨意生起,或者将它打消。
理性情绪治疗法认为,人之所以生起烦恼,是由于不能觉察是自我的对话造成了掉举不安、忿恨恼怒,因而出语无状、言不及义,甚至言行粗俗。理性情绪治疗师的工作是将受辅者的陈述以另一种方法诠释,先弄清楚陈述的义涵是否合理,并将非理性的语句代以理性的语句──即较为正面性的自我对话。许多非理性的想法或许根植于现有的生物性,但更多是源于个人的成长过程,像父母、同侪、文化等都会造成非理性的自我对话,其中最有害的来源莫过于大众传媒。随着各种事物、各类理念的纷纭蔓延,人类迷上了「广告」讯息。消费主义将人置身于感染力最强的病态中,所传达的讯息无非是「买!买!买!」不管买的是什么,心里面第一个反应是:「我要……。」佛学名相中,造成苦的原因有三,即贪、瞋、痴。理性情绪治疗法就是要人作意去改变这三种自我对话。思想像行为一样,会造成习气。我们经常被一些足以击败自我的讯息所困扰,因此重新培养健全的观念是很有必要的。
以下仅提供一些艾利斯认为最常见的非理性的想法,其中,(a)的叙述是击败自我的非理性念头,(b)的叙述是理性情绪治疗师的辞句,比较理性。
(a)我们的作为都应该被认同或者被爱;别人的想法是很重要的。
(b)被爱或被认同,虽然令人愉悦、满足,但不是必要的。赢得别人的尊重胜过他人的认同。
(a)事情不顺心是很糟糕、很讨厌、很令人沮丧的事。事情应该更为完美。
(b)事情不能如愿,令人感到遗憾,不过我们可以改善因缘,如果不可能,也要逆来顺受,不应怨天尤人。
(a)逃避困难比较容易,因此不要做那些自己不欢喜的事情。
(b)容易的方法就长期来说会变为困难,做自己不欢喜的事情能够帮助我们增上道德的力量。对于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我们都应该直下承担,无怨无悔。
艾利斯主张,理性情绪治疗法虽然比其它长期疗法的过程来得短,但比较能够深入核心,疗效也比较长久。理性情绪治疗法着重当下的情绪,及如何改变才能有利于受辅者的现况。治疗师在疗程中注重(受辅者)个人的利益,而且永远走在受辅者的前端,因为关爱他人,不予伤害,不仅是基于道德上的义务,也是出于人权中个人利益的考量,裨能建设安和乐利的社会。(如果受辅者是佛教徒,目标可以改为「慈愍众生」,以使其信念及修持均符合人间佛教的教义。)
理性情绪治疗法以两种方式来处理情绪烦恼不安的受辅者非理性的想法:治疗师以主角的身分,持续不断地提出与受辅者的谬见相左的理念。治疗师鼓励、劝告、诱导受辅者参加一些活动,作为一种强力的中介,来对治不利于受辅者的非理性情绪。例如,让受辅者与没有攻击性的蛇共处,经过多次的短暂接触之后,就会知道这是无害的动物,渐渐不觉害怕,进而消除对蛇的恐惧感。艾利斯表示,这些方法如想达到最佳的效果,与下列因素有关:(受辅者)对于知性具有好奇心、对于逻辑或真理的模糊之处较能抱持理性的态度、对于理性情绪治疗师的辅导有接受的意愿等等。随着治疗的进行,烦恼不安的情绪当可消除。
艾伯特‧艾利斯在回忆那些「纯粹」专注于某一点上的心理分析疗效时,「发现大多数疗法无法让受辅者得到受用,因为受辅者无从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持续过去的伤痛或恐惧……。」(艾利斯,1998年,第九页)他强调广为涉猎古哲今贤的思想有助于他对于一些重要的问题提出答案。
他们的确助益良多。从许多哲学家─尤其像亚洲的古哲如瞿昙佛陀、老子,西腊、罗马的古哲如伊比鸠鲁、伊比克德斯、伊比德图、马库斯‧奥理略(编按:即大秦王安敦)等,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心理分析和行为学家忽略了:人类是……制造念头、思想、行为错乱的始作俑者。(第九页)
艾利斯继续从事「理性情绪行为治疗法」的研究,这不但为他带来改革的动力,而且使他成为此类心理疗法的先驱──他于1993年(将理性情绪治疗法)改名为理性情绪行为治疗法。
管理式医疗
(在美国)大约十年前,一项由健康保险业引发的政经运动促使美国政府设置一个管制健康保险业的体系,名之为「保健机构」(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s, HMO),它规定所有在企业、医院、私人诊所服务的医疗人员(医师、护士及各阶层的周边专业人员),或没有保险公司转介的,都需要加入一家保健机构。美国企业的员工均须加入保健机构,才能拿到保险公司给付的医疗费。心理治疗师及心理健康业中领有执照的谘商师、社会工作人员也都被一网打尽。如果保险公司不愿偿付医疗费,病患及受辅者也无法自掏腰包付费。所有的医疗人员都必须加入保健机构才得以生存。管理式医疗由专责经理人(case manager)监督医疗人员、护士及治疗师─语言科、放射科、外科、心理科等专业人员,并指挥其医疗方式。
在「管理式医疗」的第一波中,治疗师必须申请登记在转诊名册上,然而一旦治疗师接受转诊,他的医疗方式必须经由「管理式医疗」的专责经理人(case manager)核准后才能进行。在「管理式医疗」实施之前,心理治疗师不是在私立机构工作,就是在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补助的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转诊介绍主要以知名度为主,而且也比较频繁。他们不必受限于治疗方式或问诊次数,病患的隐私权也能够得到保障。治疗师的收入高,而且(待遇)也比较像一个专业人员。然而这些(优势)在保健机构/管理式医疗制度实施之后,就不可能再拥有了。
然而,就连无意从事稳定工作的人也对管理式医疗的专断作法感到失望。为了对抗管理式医疗的浪潮,许多人在管理式医疗体系之外另组团体以提供大家其它的选择。他们深信消费者最终会厌倦这种宰制选择的方式及医疗服务的品质,转而重拾掌控权。
一般人对于「将人间佛教运用在心理治疗上」的这个构想,初步的感觉可能是不会被允许或会被判定为不合适。但如果保健机构/管理式医疗无法指示「佛教心理学暨谘商研究中心」(BPCRC)中心理谘商及心理治疗的型态、品质及条件时,就可以确信它应该设立。如果管理式医疗还能够继续下去,将来由西来大学(Hsi Lai University, HLU)「佛教心理学暨谘商研究中心」培养出来的谘商师及治疗师取得执照之后,将接受进一步的训练,学习其它技巧,例如协调离婚案件、企业或校园谘商、在讲习会中担任授课或领导、在工商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服务等。此外,可为西来大学的学生及外来的谘商师提供心理学暨企业课程,以使他们在这些工作中更能胜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