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外地比丘独自静处,专精地进行思维,心里想:作为比丘,要怎样了知、怎样认识,才能真正的见法呢?这样思维后,他从禅思中起身,来到佛陀的住所,作礼后退在一边,对佛陀说:世尊,我独自静处,专精地进行思维,心里想:作为比丘,要怎样了知、怎样认识,才能真正的见法呢?
这时,世尊对这位比丘说:仔细听,好好思考,我为你讲解。有两种现象,哪两种呢,就是眼根和色彩这两种现象。这样广为解说,一直说到(离开这两种现象的那些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超出了他们体验的范围。为什么呢?眼根和色彩相遇则生起眼识,眼根、色彩和眼识此三者和合则生起眼触,因眼触而伴生感受、概念和造作。和识在一起,就是四种非色(物质)的取蕴。这些都不离开眼根和色彩(色取蕴),五取蕴俱全,则称作人。对以上这些现象有了“人”的概念、众生的概念、那罗的概念、摩[少/兔]阇.摩那婆.士夫.福伽罗.耆婆.禅头等等概念。又这样说:我的眼根看见色彩,我的耳根听到声音,我的鼻子嗅闻到气味,我的舌根尝到味道,我的身根接触到触摸,我的意识体验到思想,他们又这样来辨别并言说:这位尊者叫什么名字,是这样出生的,这样的族姓,这样的饮食,这样的感受到苦乐,这样的长寿,这样的久住,这样的命终。比丘,以上这些就是想取蕴,就是思维,就是言辞。这些现象都是无常的,都是造作的,都是过去的愿望倾向所生。既然是无常、造作,过去的愿望倾向所生,那么它们就是苦,也就是苦的生起,苦的持续,苦的熄灭,也就是苦的反复发生,这一切都是苦。如果此苦彻底了断、吐尽、出离了爱欲,熄灭了爱欲,五取蕴止息,不再有新的苦相续发生,就是寂灭,就可说是胜妙。即舍弃了一切执取,灭尽了一切爱欲,达到无欲、五取蕴灭尽、涅槃。
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以身根为例,它和触摸相遇生起身识,身根、触摸、身识三者和合则产生身触,因身触而伴生感受、概念和造作。身识、感受、概念、造作四者就是四种非色(物质)的取蕴,而身根就是色取蕴。五取蕴合起来就叫做人。这里的道理也和前面一样,一直可说到五取蕴灭尽、涅槃。
意根和思想相遇发生意识,三者和合则发生了意触,因意触而伴生感受、概念和造作。身识、感受、概念、造作四者就是四种非色(物质)的取蕴,这四种取蕴和四大(色取蕴),是人们生命的维系,这些综合起来就叫做人。像以上那样广为解说,一直说到五取蕴灭尽、涅槃。
如果对于以上所说的,心里能够把握,并解脱于五取蕴的束缚而不退转,对于五取蕴所生起的束缚,不再生起“我”的看法,比丘,这样了知、这样认识,就是真正的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