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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助解释红字部分的含义(希望能详细一些)

意根:是指脑神经(古时候称意净色根),请往自己身上观察,脑壳下装的是什么?是物质还是非物质?

就像眼根是指视神经一样,耳根是指听觉神经.....,这些是生物学。

 

楼上二位前辈可能是误会成(意)吧!在阿含经中若说心、意、识都是指同一件事,就是识蕴。

识蕴才是指功能:识蕴则专司识别----识别五受阴的状态、识别六入处接收的讯息。

 

识蕴是生命中的一种基本功能,识受阴、六识身、识食所指都是同样的识。当色、受、想、行活动时;当眼、耳、鼻、舌、身、意遇到色、声、香、味、触、法时,识的作用便自动产生。

 

识食与意思食同属精神作用、同样是借外在条件而滋长生命的因素,所以也同称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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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元具有特化突起,称之为树突(dendrite)和轴突(axon)。树突把讯息 传送到细胞本体,而轴突只把讯息自细胞体传出。 一个神经元可以经由突触将讯息传送到另一个神经元。突触是两个神经元间的微小空隙。

突触的组成有:

  1.突触前的末梢:内含有神经传导物质,粒线体和其它细胞胞器。

  2.突触后的末端:上含有神经传导物质的受体。

  3.突触裂隙:是突触前和突触后神经之间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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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触分为两种:fficeffice" />

  1.化学突触:突触前神经轴突产生神经冲动传至末稍,使轴突末稍细胞质的小泡,事出所储存的化学物质,(如:乙醯胆碱或正肾上腺素),经由扩散作用通过两神经元间充满液体的空隙(即突触)。而突触后神经元的细胞膜上有一特殊的受体,可接收化学物质,使接收神经元产生神经冲动(excitatory synapses兴奋性突触),或抑制接收神经元产生神经冲动(inhibitory synapses抑制性突触)。
  

  2.电性突触:两神经元的空隙连接而成,电流可直接 pass,以传递神经冲动。

  神经传导物质系以扩散方式穿过突触裂隙。进而与突触后神经的受体结合因而得以改变突触后神经元的膜电位。当神经传导物质与突触后神经上的受体结合时,会改变突触后神经的兴奋性:刺激或抑制突触后细胞产生动作电位。当性奋性突触后神经的活化经加成,以至于突触后神经得以产生动作电位。神经讯息藉此方式得以继续传承。

  许多精神刺激药物和神经毒素的作用机转就是去改变神经传导物质的释放,或是神经传导物质的回收,或是降低受体与神经传导物质的结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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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根=心、意、识=识蕴。这个等式应该大家没有争议吧?

如果没有争议的话,那么识蕴(名法)=心、意、识同样也应该等于意根是名法吧?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处在你认为:意根它不是名法而是色法上。这个自相矛盾的问题如何解决?

学佛的目地是断烦恼,断烦恼的方法是: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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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丛楼主所引用的经文来看,意是不可对的,由此可判意为心法而非色法.因为能触对变异可碍可分,方可名为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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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界:

               1.   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能发生认识之功能)

               2.  及其所对之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为认识之对象)

               3. 以及感官(六根)缘对境(六境)所生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

 

                   合为十八种,称为十八界。fficeffice" />

 

六根:

          指六种感觉器官。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惟器官及其能力)。

所以:意根是大脑复杂的神经元。

 

六尘:

          指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等六境。又作外尘、六贼。

 

六识:

          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认识作用。即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依,对色(显色与形色)、声、香、味、触、法(概念及直感之对象)等六境,产生见、闻、嗅、味、触、知等了别作用之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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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的帖子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你将“意根”归类为“色法”之后,那么“识蕴”你是如何归类呢?你是将它也归类为“色法”吗?这样做显然与教法相违,肯定不行。还是它依然是“名法”呢?但是归类为“名法”又与你前面所定相违。你如何解决此矛盾呢?
学佛的目地是断烦恼,断烦恼的方法是: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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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处有产生认识的官能性,但决不单是感觉器官,前五处是色法,而意却不能局限为色法.应知佛说六处是包含了人的生命的一切,就如五蕴六界一样,既有色法又有心法,如果说六处都是色法,那就等于说我人的生命全属色法,这就完全违反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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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比丘!我生正思惟,依慧悟得:「有名色故有识,缘名色而有识。」fficeffice" />

诸比丘!时我作是念:「此识由此以还,无超进名色,于此限度,生而亦老,衰而至死将再生。即缘此名色有识,缘识而有名色缘名色而有六处,缘六处而有触……如是,此乃全苦蕴之集。

             ~相应部经典二因缘相应[六五] 第五 城邑
 
尊者摩诃拘絺罗答言:「今当说譬,如智者因譬得解。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竪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杂阿含288

…………………………………………………………………………………………

识蕴: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认识作用

他们就只是「认识作用」,一种辨识能力,就那么单纯。

例如:眼识,就是透过(眼根)视神经让你看得到东西的一种功能。

意识,就是透过脑神经元再将你看到的影像再辨识、处理。

识蕴既非「色」法,也非「名」法。

 

但是「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识若离开名、色就无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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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 的帖子

你说:“识蕴既非「色」法,也非「名」法。”那么它是什么法?

学佛的目地是断烦恼,断烦恼的方法是: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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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的帖子

他前面明明把意根說成是色法,後來卻説不是色法,顯然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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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是展转相依的,比如名和色,色法和心法,没有绝对性,是相依而立相待而显.但既然建立言说那就是对相待的世俗而说的,所以又不可是非混乱,所以,识蕴是名而非色,若是色则为色蕴,正因为名色缘六处,所以前五处是色,意处是名.总之,六处不能全属色法,意是不能说为只是色法的,或者,认为它是名色的和合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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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前面明明把意根说成是色法,后来却説不是色法,显然前后矛盾。
............................................................................................................
 
说明:
 
后来我在说的是意识,意识是精神作用,当然不是色法。请勿将意根与意识弄混。
............................................................................................................................
 
从自己身上即可观察有物质(色法)、有精神作用(名法+识蕴),如此构成有情众生。
 
既然杂阿含中将『识缘名色、名色缘识』,形容成三芦鼎立,就表示:虽然名法与识蕴都是精神作用,但是还是有一些差别。
楼上三位大德喜欢研究他们的差异性,请到大乘唯识学中去专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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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 的帖子

請告訴我,十二處中,意識屬於哪一處?

阿含經中,佛陀已經明確説明: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你怎麽能說意處是神經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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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29# 的帖子:

    您还是未将意识意根分清楚,

意识被归在五蕴的识蕴之中。fficeffice" />

意根才是被归类在十二处的内六入处之中

 

十二处:内六入处=六处=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外六入处=六境=六尘=   、声、  香、  味、  处、 

  :六识=六识身=识食=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佛陀针对弟子感官作用时容易受影响,便为说眼(耳、鼻、舌、身、意)、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皆非我、不异我、不相在,而这也正是十二缘起中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的慢动作分析。

…………………………………………………………………………………….

有些弟子执取生命机制并视之为我,佛陀便为说五受阴无常、苦、无我,而五受阴正是十二缘起中名、色(或再加上识)的详细解说:

 

五蕴=五受阴 = 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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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热衷充实生命意涵的弟子,佛陀便为说四食----六入处集是触集,触集是受集,受集是爱集,爱集是食集,食集故未来世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如是纯大苦聚集,显然这正是十二缘起后半段的重点。请参考杂阿含经说的四食相关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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