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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佛教如何看待商业活动的"给好处"?

本主题由 清袂 于 2008-4-12 13:28 移动

请教:佛教如何看待商业活动的"给好处"?

有这样的一个情况,末学不是很明白,也有些困扰,不知如何才好,特请教各位善知识!

我的一个朋友看好一个项目准备想和我一起做,我也觉得利润空间挺大.但有一个现象让我不知该如何处理.

朋友说在这个行业,如果对方要使用这个产品,就必须要给对方"好处",否则就不会用这个产品(产品质量还是不错的,不存在欺骗),因为这一行同类产品较多而且似乎形成了这样的"行规".如果不给,则对方会用各种方法让供货方赔偿.

从我个人的角度,在以前我认为这也正常,也可以接受.自从接触佛教博大的思想之后,我很想正规的做一些事情,诚信经营.但不可否认,市场上还是比较接受这样的商业手法.当然,这个"给好处"并不是说本身的产品质量不过关,只不过求一个使用产品的机会.而且这当中也没有欺骗对方的行为.

我想请教的是,从佛教的观点,如何看待这样的问题.给好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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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跟一位师姐讨论过类似的问题:她是会计,有时会被领导指示做一些不如法的帐目。

分析现状: 既然是不如法的,不是违了国法,就是违了道德。不能辞掉这个工作,因为关系到生计。因为找不到一个安心的理由,做的烦烦恼恼。

理论支持: 佛法是心法,“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在凡夫位,我们不可能不生心,生的是什么心呢?这个就要仔细思量了。恶的心,生恶的法,得恶的果报;善的心,生善的法,得善的果报。

一点建议: 既然为了生活,又没有太多可选择的余地,那就只能在心念上下下功夫了。送好处费的时候,见对方欢喜,当念众生,能舍世间贪欲,更求法财无足无厌;对方不欢喜,当念众生,远离五欲,听闻佛法,增进善根,从乐入乐。

呵呵,写到这里,一定有同修看出来了,对,我在套用“大方广佛华严经净行品”。建议楼主看看。

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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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版主的指点,让我安心好多,只是我还听到以下的意见,还望版主再次指点,以解心中之惑!

以下是节选他人的意见:

"如果给好处,于你以为是方便,于他是培养对方的贪婪心,是你培养了他的贪婪心这一恶趣,如是公款,于他公司本可得更多实惠,而你给了他,有助他盗用之实,恶趣也等分放大,佛弟子有受戒妄语,与戒偷盗之戒律~~~~~~~~~~嗨!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镇疑,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说明一下,这里不涉及公款问题,会从利润中拿出部分作好处之用.

我个人的疑问是:应该不是培养对方的贪婪之心,因为从这件事看,贪婪之心应该是早已存在,而且从对方的角度设想的话,如果只是他一个人不要好处,又似乎有破坏"行规"的行为,那这个不收好处的人,很可能受到排挤也说不定. 按照这种看法,现在好像是两难境地,给好处有助长之嫌,不给好处的话,那这个产品就不能打入使用的企业,本身的项目也就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该如何是好?

盼得更多的指点,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6 12:52: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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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遇到这样问题,不给好处无法完成自己上级的任务,给好处助长不正风气。本来是正常的业务,却要助长对方贪婪的愿望,对于利用手中权力谋私利我始终觉得和拿刀抢劫没什么区别。

结局是我辞去职务,最后为了维持生计,而做了力工。

楼主倒不一定学我,我是单身无牵挂的人,干活所积攒的钱财除去报答父母的,就是为以后修法用,呵呵。

^^ 噶玛巴千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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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诚恳的说一句:流星浪子版主是好样的,能做到像您这样的境界真的不容易,您一定会有大的发展!赞叹!向您及各位学习!

目前这件事还在筹划阶段,我的朋友积极性很高,而我因这个疑虑还在犹豫之中.我想再听听各位贤人的意见,如果确实有问题,我愿意向版主学习,最多就不做这个项目,继续打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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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映日荷师兄所说!“要从心念上下功夫”!

另外,在商业经营方式上种类是很多的!有的用广告代理,有的采用直销,您说的这种情况也可以算是一种经营方式(因为这是约定俗成的东西)。也就是把广告代理或推销的费用直接给了使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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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末学又来凑凑热闹来了!引用某歌词里的一句话,哪里有不平哪里有我呀!呵呵

末学既赞同映日荷师兄的观点,也赞成流星浪子师兄的观点。映日荷师兄在不求自我解脱中而解脱,流星浪子师兄在解脱自我过程中而解脱他人,两位师兄真是了不起!修行方法虽有差别,但都是在实践自觉觉他的心愿,让末学好生羡慕、景仰!

末学惭愧!无福少德只有羡慕景仰的份,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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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我会认真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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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浪子师兄真力行者,赞叹!所以,在家修是极困难的,但是一旦修成,果位必高。

感谢各位楼上师兄的关注,这个问题非常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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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商业活动中,将两位的观点结合使用可能就会更合理些了.

目前,我朋友的朋友认为这个行业需要深入了解,所以建议我朋友先作业务员,并以此作调查,以了解市场及专业技术.我的朋友也认可并接受.这样的话,这个项目已经暂缓.

我的想法是这样,如果碍于朋友的面子一定要做,我会在过程中与对方企业人员说,将此费用留作慈善用途,相信他们也会接受的.如果不接受,我想还是劝我朋友一起退出吧.

再次感谢!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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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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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赞成流星浪子师兄的看法

但是,映日荷师兄的做法也可能是正确的。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现在都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

那是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我在一位师兄的引领下认识了佛教。他对佛教的信仰和实践远非我能企及。

一天,我们在路上看到10元钱。

我说:“别人的钱,不捡。”

他说:“我们不捡,别人还是捡了,说不定捡了拿去做坏事,我们捡了还可以做点好事。”

于是,他就把钱捡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14 13:22: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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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最近后学在学习菩提道次第广论,对“次第”二字,有刻骨铭心之感。

对待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是佛菩萨,那不必谈,因为自然有智慧,能圆满解决。如果是凡夫,就又有“次第”的问题了。

流星师兄的作法,属于放得下的一类,应该讲是非常难得的一类。这类人深信因果,不以人间的俗习来污自己的清白,极赞叹!

而随顺世间的人,属于不能深信因果,对因果的道理若存若亡,既没有深刻的理性认识,亦没有深刻的感性认识。所以他们很难真正的放下。那么,对于这类人,佛法一样可以给予相应的指导,那就是后学在上面贴中引用的“净行品”中的正念观想法。由此熏习,善念不断,总有缘熟放下的一天。

一个儿童,我们不能要求他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一个父亲,我们亦不能由着他不承担父亲的责任,这也是人生中“次第”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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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难,难

荷姐姐是比较温柔的处理方法。。。

流星浪子做法在生活中很少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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