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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不道的帖子,修行不够的勿看,否则因果自负,下了地狱别赖我!

以下是引用tianzhidao在2005-8-23 19:57:00的发言: 我这两天已经进步很多了,要不这个叫“片云无寄”的我早把她骂的一塌糊涂了,算她命好,我这两天转性了,留了些口德,你看她还给我上纲上线,说我否定因果,否定佛教,我只说我看不清因果,我啥时候否定因果了。算了,不和她计较了,要做到无我啊,哈哈!

对不起!对不起!真是大人有大量,大人不计小人过!片云无寄真得人憎,得人恨!

不过我还想问:“看不清因果”是不是有“疑”?有“疑”能说信吗?我这里说的“信”是净信,就像清水那么清净的,不是半信半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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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知道我有大量就好。总算还有的救!还有啊,不是人憎,就算我憎你,也只是我个人观点,不代表全人类,所以你不要把那么多人都拉上,憎恨是要造报应的,你平白无故把那么多人拉进来,还要让他们犯罪,哎,你罪过可大了;再者,我因为怕报应而不敢憎恨你,所以你又没有说对我,就是诬陷我,所以你又犯大罪了;最后,因为你想所有人都憎恨你,于是也产生对抗情绪,产生憎恨,又自己犯了因果,哈,你罪过可大了去了!

“不清”和“疑”真不是一回事,看不清是指我能力不够,看不到某件事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果,是建立在我已经相信的基础上,否则就不是看不清,而是根本就不看,现在你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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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学的一点想法,供参考。

有个发生在中国偏僻农村的真实的事,一个儿子的母亲和其父亲关系非常恶化,母亲心有外向,与另一个男人通奸,为了达到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其母伙同奸夫设计将其父杀害,没有任何人知道真相,但是和他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儿子慢慢的发现的事实,他非常痛恨难过,因为他的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人,对他又极其疼爱,他认为他的父亲不能白白含冤而死。经过很多天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向政府检举,为父伸冤,结果,他的母亲和那个奸夫被判死刑。当他去刑场和母亲见最后一面的时候,他母亲拿出了在监狱中给他打的毛衣,并告诉儿子,冬天快到了,以后没人照顾他了,叫他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儿子大哭,痛不欲生。

若用世间法解这个问题,确实很难。

但对于真修菩萨行的人来说,解之并非难事。菩萨不会去告发,而是发菩提心:誓渡母亲、继父、父亲三者,否则不取正觉!而后,悉心善巧接引母亲、继父入佛门修行。也许事情不会那么顺利,但为了母亲、继父、父亲,菩萨但自坦然行去,何惧之有?

“恒顺众生”之“恒顺”,必要从“无我”角度出发,若常常计度众生之亲疏、贵贱,那终会成为恒顺于自己的妄想、分别、执着!

仁者试想,若去告发,既不能真实利益亡者,也不能化解宿世的仇怨,何益之有? 若不去告发,假使母亲与继父能忏悔修行回向,亡者便可早生善趣,生者亦可往生极乐,何乐不为? 此皆大欢喜之结局矣!

修菩萨道贵在圆融世法和出世法。入世而出世,出世而入世,临境觉照清明,洒脱自在。以无着无依之智慧之力,不昧因果,洞察事情本末,并且果断能行。以此磨炼百忍不隳的心态,如此行去终将破除我执,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证得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附:五百商主故事 净空法师讲

杀生戒也有开缘。佛举例说,有一个出家人要远行,搭乘一个贸易团体的船渡大海。船上有五百商主,其中有一

个人起了一个恶念,想把其他的同伴害死,独吞财物。这个出家人有他心通,商人恶念一起,他就晓得了。这是

利令智昏,不能劝他;你要是劝他,他想:‘我的秘密被你泄漏了,头一个杀你灭口。’出家人不是为自己,如

果真的被杀了,能防止他害别人,菩萨也愿意舍身救度一切众生。但是这个事情又不能商量,怎么办?趁他不防

备的时候,先把他杀了,这是开了杀戒。出家人这么做,救了全部人,这是开缘。因为如果这个事情让坏人做成

,其他同伴全部被杀死,财物被侵占,他既犯杀戒又犯盗戒,果报在阿鼻地狱。他现在被人杀了,不堕阿鼻地狱

;换言之,这是从阿鼻地狱把他救出来。所以,这个时候不能不开缘。除非你不知道,知道了,一定要救众生。

佛法是活泼的,不是死板的,一定要懂得我是为利益众生,不是为自己。

(节录自《阿难问事佛吉凶经》15-14-79)

将此深心奉尘刹 是则名为报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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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tianzhidao在2005-8-25 22:07:00的发言:

哎,知道我有大量就好。总算还有的救!还有啊,不是人憎,就算我憎你,也只是我个人观点,不代表全人类,所以你不要把那么多人都拉上,憎恨是要造报应的,你平白无故把那么多人拉进来,还要让他们犯罪,哎,你罪过可大了;再者,我因为怕报应而不敢憎恨你,所以你又没有说对我,就是诬陷我,所以你又犯大罪了;最后,因为你想所有人都憎恨你,于是也产生对抗情绪,产生憎恨,又自己犯了因果,哈,你罪过可大了去了!

“不清”和“疑”真不是一回事,看不清是指我能力不够,看不到某件事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果,是建立在我已经相信的基础上,否则就不是看不清,而是根本就不看,现在你明白了吧。

相信就好!相信就好!其实我并没有一点什么恶意,大家都是学佛人。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想指出你与父母不和谐的原因:我执较重,三个字“嗔、慢、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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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试想,若去告发,既不能真实利益亡者,也不能化解宿世的仇怨,何益之有? 若不去告发,假使母亲与继父能忏悔修行回向,亡者便可早生善趣,生者亦可往生极乐,何乐不为? 此皆大欢喜之结局矣!

有疑问,我觉得很难。很难是难在事上,不是理上。菩萨有戒,不违世法(世间法律),不告发,即已触犯世法,叫“包庇罪”。不告发,令母与“继父”逃脱阳罚,其阴罚必百倍惨烈,其母犯淫和杀人,阴罚之重不可想象。反之,受过阳罚,阴罚便大大减轻。

其母与“继父”属孽情缘,杀夫之举可见孽情之深,情深则痴。孽情之深可谓痴中之痴,情深系自身及他人,很难自觉。从事上看,其母福报很浅,不能具足,痴情回头难上加难。以婆罗门女、光目女之能,仅为渡亡母,未能渡生母,生母更难渡,只因其执太重太痴,福薄难成。所以,仁者所说“理”上有可能,“事”上没可能。除非,真具有地藏之能,若真有地藏似的修行程度,日久熏陶,多少都会影响家里人(近朱者赤),其母也不大可能干出这样的事了。

以下为纯个人观点,不可靠。

我认为应揭发其母,不违世法,不违自心。效法地藏本愿,发大心,做永伴地藏之想,勤修佛法,经日成菩萨道,以增上缘之德能,渡起三人。先增其福慧,再渡其命。应有可能成功,因为以世间多了一个地藏菩萨的功德救其三人应易如反掌。这个纯属本人妄谈,仅做探讨交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7 0:44:33编辑过]

末学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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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末学居士在2005-8-26 22:15:00的发言:

有疑问,我觉得很难。很难是难在事上,不是理上。菩萨有戒,不违世法(世间法律),不告发,即已触犯世法,叫“包庇罪”。不告发,令母与“继父”逃脱阳罚,其阴罚必百倍惨烈,其母犯淫和杀人,阴罚之重不可想象。反之,受过阳罚,阴罚便大大减轻。

其母与“继父”属孽情缘,杀夫之举可见孽情之深,情深则痴。孽情之深可谓痴中之痴,情深系自身及他人,很难自觉。从事上看,其母福报很浅,不能具足,痴情回头难上加难。以婆罗门女、光目女之能,仅为渡亡母,未能渡生母,生母更难渡,只因其执太重太痴,福薄难成。所以,仁者所说“理”上有可能,“事”上没可能。除非,真具有地藏之能。

以下为纯个人观点,不可靠。

我认为应揭发其母,先不违世法,不违自心。后效法地藏本愿,发大心,做永伴地藏之想,勤修佛法,经日成菩萨道,以增上缘之德能,渡起三人。先增其福慧,再渡其命。应有可能成功,因为以世间多了一个地藏菩萨的功德救其三人应易如反掌。这个纯属本人妄谈,仅做探讨交流。

“不违世法”岂能拘泥?如此说,那救商主杀贼岂不也是违于世法?且知情不报与包庇还是有所不同,但此为法律上细节不适合在此细论。

况且,个人感觉,阳罚阴罚之关系(出于所谓《冥罚淫律》?)已近于迷信,佛家的三世因果也没有如此简单。

再者,我等大乘行人,当忍人所不能忍,行人所不能行,岂能因其困难而便认为没有可能?“众生无边誓愿度”难道仅在口头吗?

至于可采取的方法,自然不止一种。关键是要以无私无我之心,行“恒顺众生”之愿,持“以普贤行悟菩提”之微妙法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6 23:04:19编辑过]

将此深心奉尘刹 是则名为报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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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末学也许多话了,师兄们实修为要吧

勤修清净波罗密,恒不忘失菩提心,灭除障垢无有余,一切妙行皆成就。

于诸惑业及魔境,世间道中得解脱,犹如莲华不著水,亦如日月不住空。

悉除一切恶道苦,等与一切群生乐,如是经于刹尘劫,十方利益恒无尽。

我常随顺诸众生,尽于未来一切劫,恒修普贤广大行,圆满无上大菩提。

所有与我同行者,于一切处同集会,身口意业皆同等,一切行愿同修学。

所有益我善知识,为我显示普贤行,常愿与我同集会,于我常生欢喜心。

愿常面见诸如来,及诸佛子众围绕,于彼皆兴广大供,尽未来劫无疲厌。

愿持诸佛微妙法,光显一切菩提行,究竟清净普贤道,尽未来劫常修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6 23:05:14编辑过]

将此深心奉尘刹 是则名为报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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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eanxw在2005-8-26 22:57:00的发言:

“不违世法”岂能拘泥?如此说,那救商主杀贼岂不也是违于世法?且知情不报与包庇还是有所不同,但此为法律上细节不适合在此细论。

况且,个人感觉,阳罚阴罚之关系(出于所谓《冥罚淫律》?)已近于迷信,佛家的三世因果也没有如此简单。

再者,我等大乘行人,当忍人所不能忍,行人所不能行,岂能因其困难而便认为没有可能?“众生无尽誓愿度”难道仅在口头吗?

至于可采取的方法,自然不止一种。关键是要以无私无我之心,行“恒顺众生”之愿,持“以普贤行悟菩提”之微妙法门。

这个和商人的故事不同的,那个杀人直接就对众生有好处(那人有神通,普通人比不了啊),恒顺是黑白分明的。而这个事例就太模糊了,不揭发其母那违法就是肯定的,对众生有什么好处呢?有一点,就是犯了错是应该受惩罚的。比如包公铡包冕,包冕是他侄子,那叫大义灭亲,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以被后人赞美。但犯法的要是包公的母亲呢?不知包公会怎么做?话说回来,能把包公教导的这么优秀的母亲也不大可能干出这种事。揭发还是不揭发怎么都是难过的,有几个人遇到这种情况还能“如如不动”,“心如明镜”,“坦然行去”?如果真有这种修为,他家里的人也不大会干出这样的事了。所以我说理上有可能,事上没可能。就是能做到这样如如不动的菩萨实在太稀有了,而且有这类处境的菩萨几乎没听到过,因为菩萨的福报太大,大福报又基本不遇这样的状况,遇这样的状况又说明福报不大,福报不大就不大可能是菩萨,不是菩萨就不大可能会“坦然行去”(呵呵,推理矛盾了,哎~~这就是逻辑惹的祸)。真有这样的菩萨处理过此类的事情,咱不就有指路明灯了?也不用这么迷惑了。呵呵,能做到“坦然行去”的人肯定要比阿难强的太多了,阿难见佛入灭还要痛哭呢。 :)

我是在这胡说,因为是推测的妄见。若我遇到这事可是不知怎么办才是最好的。

我举这个事例只是想说明恒顺众生是很灵活的,而且能分辨清楚才能“恒顺”得对(其实忍辱不难,难的智慧的分辨,忍的对不对更难分辨)。想说的是生活很复杂,我们还没有遇到这么难办的事,说明我们还是很有福抱的,那么对于黑白分明的,忍辱尚不能的话,遇到这样的事就更乱了方寸。

所以,我的目的不是讨论这个事例该怎么做,只是想说明,要努力恒顺,看看人家的遭遇,想想我们自己的,遇到的情况比人家简单多了,就应该做得更好些才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7 1:21:20编辑过]

末学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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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末学居士在2005-8-26 23:08:00的发言:

这个和商人的故事不同的,那个杀人直接就对众生有好处(那人有神通,普通人比不了啊),恒顺是黑白分明的。而这个事例就太模糊了,不揭发其母那违法就是肯定的,对众生有什么好处呢?有一点,就是犯了错是应该受惩罚的。比如包公铡包冕,包冕是他侄子,那叫大义灭亲,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以被后人赞美。但犯法的要是包公的母亲呢?不知包公会怎么做?话说回来,能把包公教导的这么优秀的母亲也不大可能干出这种事。揭发还是不揭发怎么都是难过的,有几个人遇到这种情况还能“如如不动”,“心如明镜”,“坦然行去”?如果真有这种修为,他家里的人也不大会干出这样的事了。所以我说理上有可能,事上没可能。就是能做到这样如如不动的菩萨实在太稀有了,而且有这类处境的菩萨几乎没听到过,因为菩萨的福报太大,大福报又基本不遇这样的状况,遇这样的状况又说明福报不大,福报不大就不大可能是菩萨,不是菩萨就不大可能会“坦然行去”(呵呵,推理矛盾了,哎~~这就是逻辑惹的祸)。真有这样的菩萨处理过此类的事情,咱不就有指路明灯了?也不用这么迷惑了。呵呵,能做到“坦然行去”的人肯定要比阿难强的太多了,阿难见佛入灭还要痛哭呢。 :)

我是在这胡说,因为是推测的妄见。若我遇到这事可是不知怎么办才是最好的。

我举这个事例只是想说明恒顺众生是很灵活的,而且能分辨清楚才能“恒顺”得对(其实忍辱不难,难的智慧的分辨,忍的对不对更难分辨)。想说的是生活很复杂,我们还没有遇到这么难办的事,说明我们还是很有福抱的,那么对于黑白分明的,忍辱尚不能的话,遇到这样的事就更乱了方寸。

所以,我的目的不是讨论这个事例该怎么做,只是想说明,要努力恒顺,看看人家的遭遇,想想我们自己的,遇到的情况比人家简单多了,就应该做得更好些才是。

呵呵,师兄深夜发帖,我就也再罗嗦几句。“恒顺”的关键是无私无我,不是所谓的“黑白分明”。放下自己的利益为别人着想即能做到临境觉照清明,洒脱自在。这样,所谓“模糊”的也会变得清晰了。

真修行人应时时善护己念,事事处处都在修心。法律、惩罚之类可以去做,但在修为没到一定层次之前(行为做了,心如如不动),参与那些事情,修为定会一步一步滑落。

所谓“菩萨”,也不是指桌子上供的那个,就是活生生你我。皈依了三宝,修菩萨道,就已经走在成佛的那条遥远道路上。难道师兄不敢承当吗?只是我们不是登地的圣者菩萨,是所谓凡夫菩萨而已。不能总是指望谁“处理过此类的事情,咱不就有指路明灯”,因为事情发生因其业力因缘千变万化,学佛万不可执于事相,应学佛的智慧,成就般若。做敢于承当,顶天立地大乘菩萨行人!

还有一点,世法与出世法若产生矛盾,则应毫不犹豫放弃世法而成就出世法。若是临境先考虑世法,而后才是如何兼顾出世法,那是所谓的“宗教”人士,并非真修行人。我在说上面的方法之时也身临其境的思考过,已决意如此。并非“胡说”。若是自知胡说,那又何必要说?

非常赞同“看看人家的遭遇,想想我们自己的,遇到的情况比人家简单多了,就应该做得更好些才是”,但是“努力恒顺”要明确,是努力放下自我的恩怨利益,而不是努力分辨。那样做只能成就世法,对于学佛来讲,已经走偏。因我们学佛是要证得平等无差别的般若智慧,望师兄们善思之,珍重而行!

将此深心奉尘刹 是则名为报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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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本来,看末学居士师兄的回帖已经很到位了,所以,后来就一直没看这个帖子。没想到,竟然讨论得如此热烈,忍不住也来插一嘴,呵呵~~

末学窃以为,“恒顺众生”,是以菩提心为前提的,是应在“恒顺”中利乐众生、感化众生、接引众生、普度众生,这其中,有智慧(般若慧)、有善巧、有方便。但绝对不能将“恒顺”理解为随波逐流、同流合污。

末学同意 末学居士师兄的观点,seanxw 师兄所举的两个例子,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包庇母亲通奸杀夫的罪行,本身就不是“放下自己的利益为别人着想即能做到临境觉照清明,洒脱自在”,因为,这个“别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罪恶的母亲。佛法讲,于诸罪业、恶行,“若自作、教他做、见作随喜”,所获果报是等同的。于世法上,这位母亲已经触犯刑法,这先姑且不论;于佛法上,这位母亲更是犯了邪淫、杀人两条根本性戒!这其中的罪业是极其严重的,无论其受不受世法的惩罚,果报都是无法逃避的。因此,这里不存在应不应该“恒顺”的问题,而是必须警醒世人,“诸恶莫作”!!

说到“恒顺众生”与“菩萨道大愿大行”,末学想起一个就在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例子:

本论坛上,有位“宏升”师兄,当年新婚不久,爱妻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肇事司机逃逸。当时,宏升师兄悲痛欲绝的心情,想必我们都能够理解。然而,当宏升师兄历尽千辛万苦,追查到了肇事司机的下落时,却首先想到的是肇事司机一家人今后的生活,想到的是自己已经是家破人亡了,不忍那肇事司机的家人再流离失所,于是,宏升师兄顶着来自岳父母一家的巨大压力,硬是没有将肇事的司机送上审判台,而是苦口婆心地教育他,今后要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宏升师兄此举,感化了周围所有的人。

不是宏升师兄不爱自己的娇妻,当年“佛教在线”旧版上,有很多宏升师兄追忆爱妻的帖子,声声催人泪下!!最最难能可贵的是,宏升师兄在如此巨大的悲痛中,首先想到的却是“别人”!!当年,当宏升师兄与末学商量,不忍再令他人流离失所时,末学禁不住声泪俱下,真的好受感动、好受教育,由衷地赞叹他的慈悲心、菩提心和菩萨道的大愿大行!这种“无我”的境界,是凡夫所不能理解、常人所不能做到的!

愿我辈佛子常常扪心自问,“我”若遇到这突如其来的陡然变故时,是否可以真的“觉照清明,洒脱自在”?

——对不起,宏升师兄,末学触到了师兄内心深处的悲痛,为度众生故,想师兄定能原谅末学——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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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松光在2005-8-28 17:52:00的发言:

呵呵~~

本来,看末学居士师兄的回帖已经很到位了,所以,后来就一直没看这个帖子。没想到,竟然讨论得如此热烈,忍不住也来插一嘴,呵呵~~

末学窃以为,“恒顺众生”,是以菩提心为前提的,是应在“恒顺”中利乐众生、感化众生、接引众生、普度众生,这其中,有智慧(般若慧)、有善巧、有方便。但绝对不能将“恒顺”理解为随波逐流、同流合污。

末学同意 末学居士师兄的观点,seanxw 师兄所举的两个例子,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包庇母亲通奸杀夫的罪行,本身就不是“放下自己的利益为别人着想即能做到临境觉照清明,洒脱自在”,因为,这个“别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罪恶的母亲。佛法讲,于诸罪业、恶行,“若自作、教他做、见作随喜”,所获果报是等同的。于世法上,这位母亲已经触犯刑法,这先姑且不论;于佛法上,这位母亲更是犯了邪淫、杀人两条根本性戒!这其中的罪业是极其严重的,无论其受不受世法的惩罚,果报都是无法逃避的。因此,这里不存在应不应该“恒顺”的问题,而是必须警醒世人,“诸恶莫作”!!

说到“恒顺众生”与“菩萨道大愿大行”,末学想起一个就在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例子:

本论坛上,有位“宏升”师兄,当年新婚不久,爱妻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肇事司机逃逸。当时,宏升师兄悲痛欲绝的心情,想必我们都能够理解。然而,当宏升师兄历尽千辛万苦,追查到了肇事司机的下落时,却首先想到的是肇事司机一家人今后的生活,想到的是自己已经是家破人亡了,不忍那肇事司机的家人再流离失所,于是,宏升师兄顶着来自岳父母一家的巨大压力,硬是没有将肇事的司机送上审判台,而是苦口婆心地教育他,今后要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宏升师兄此举,感化了周围所有的人。

不是宏升师兄不爱自己的娇妻,当年“佛教在线”旧版上,有很多宏升师兄追忆爱妻的帖子,声声催人泪下!!最最难能可贵的是,宏升师兄在如此巨大的悲痛中,首先想到的却是“别人”!!当年,当宏升师兄与末学商量,不忍再令他人流离失所时,末学禁不住声泪俱下,真的好受感动、好受教育,由衷地赞叹他的慈悲心、菩提心和菩萨道的大愿大行!这种“无我”的境界,是凡夫所不能理解、常人所不能做到的!

愿我辈佛子常常扪心自问,“我”若遇到这突如其来的陡然变故时,是否可以真的“觉照清明,洒脱自在”?

——对不起,宏升师兄,末学触到了师兄内心深处的悲痛,为度众生故,想师兄定能原谅末学——南无阿弥陀佛!

也许末学没说清楚,也许师兄们看法和末学不一样吧

1)这个“别人”,不仅是自己母亲,而是母亲、父亲和继父三者。是指要为除自己外的一切众生谋福利。试问,因为当事人是“自己罪恶的母亲”,我们应该采取和对待别人不同的做法吗?不平等?我们目前做不到,但做不到就不对?就不去做?

2)“恒顺众生”是念念相绪的,不会有“不存在”的情况。众生有其“果报”是事实,“必须警醒”也合于世法,但不是真修行人应该“为他们”考虑的问题的正确角度。六祖云:“若真修行人,不见世间过”。还望师兄对其立足、运用详加体会。

3)宏升师兄的做法恰恰诠释了真正的“恒顺”!!!末学恭敬顶礼!!!

4)末学没有说过自己遇到陡然变故已经做到“临境觉照清明,洒脱自在”,因为末学还未能证得无我,而彻底放下“我”的恩怨利益与情执。但末学认为那是修行人应该努力的方向!

末学发帖目的本是想给初学佛法的tianzhidao师兄一个建议。没想到这种基本的看法也会引起争论。末学对末学居士、松光师兄都十分敬重,经常看到两位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引导初学。但末学是个直心人,也不想将佛法做人情,修行的事情,该怎样就怎样。真到了“腊月三十”,阎王老子是不讲人情的。

不过,话已经说到这,末学该说的都已经说了。再多说恐怕也是无益,还望师兄们暂时放下自己的“情感”“好恶”,多角度细细思量,择其善者而从之,珍重而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8 19:01:16编辑过]

将此深心奉尘刹 是则名为报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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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seanxw师兄交流了一些个人看法,很多事情我都有疑惑不解的地方。我很尊敬seanxw师兄,所以我们只是纯粹的交流而已。那件事情就不要讨论了,我举那个例子的目的在前几贴已经说了,这点和seanxw兄的观点没有差别,这就是我们共同的方向,相信我们会在佛学中最终走到一块的。

阿弥陀佛

祝平安,末学合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8 21:21:16编辑过]

末学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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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虽然目前看法不同,但相信我们会在佛学中最终走到一块的!

南无阿弥陀佛

愿同登莲台,共证菩提

末学稽首!

将此深心奉尘刹 是则名为报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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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eanxw在2005-8-28 18:47:00的发言:

也许末学没说清楚,也许师兄们看法和末学不一样吧

……

末学发帖目的本是想给初学佛法的tianzhidao师兄一个建议。没想到这种基本的看法也会引起争论。末学对末学居士、松光师兄都十分敬重,经常看到两位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引导初学。但末学是个直心人,也不想将佛法做人情,修行的事情,该怎样就怎样。真到了“腊月三十”,阎王老子是不讲人情的。

不过,话已经说到这,末学该说的都已经说了。再多说恐怕也是无益,还望师兄们暂时放下自己的“情感”“好恶”,多角度细细思量,择其善者而从之,珍重而行!

呵呵~~合十师兄!

不是师兄“没说清楚”,而是末学词不达意,若有言语不周,还请师兄海涵。

师兄所言甚是,佛法当然不可以“送人情”,否则,那是误人害己。只是,都是路上行人,由于根基的不同、理解问题的角度不同,在看法上、拟或在知见上存在分歧,是在所难免的,共同的讨论,有助于共同的提高,应该不存在“分别心”与“好恶心”,更不是彼此的尊重与不尊重,应该说,我们彼此都是很尊重对方的。

必须承认,在对“恒顺众生”的理解上,末学与师兄存在一定的差异。末学理解,恒顺不是迁就、忍辱不是姑息,六祖所言“不思善,不思恶”,也并不是没有善恶,而是善恶皆空性;“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亦并非世间无过,是故,六祖又曾云:“常自见己过,与道即相当”……

好了,师兄,暂且放下这分歧,先小小地“觉照清明,洒脱自在”一回,如何?

末学有个旧帖,《说说“恒顺众生”》,谨乞师兄赐教:http://xz1.2000y.net/107716/index.asp?xAction=xReadNews&NewsID=130

南无阿弥陀佛!

松光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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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zhidao师兄、末学师兄、片云无寄师兄、seanxw师兄、松光师兄大家好!

今天刚刚认真的看了您们的回帖,很受启发,虽然我们对同一问题都有个人的看法和见解,但是大家出发点是帮助tianzhidao师兄,我们都是同路人。seanxw师兄说的好:

虽然目前看法不同,但相信我们会在佛学中最终走到一块的!

南无阿弥陀佛

愿同登莲台,共证菩提!

让我们朝着这个方向共同努力吧!

福来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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